波特法则:不求第一,但求独特
被誉为“竞争战略之父”的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说:“不要把竞争仅仅看作是争夺行业的第一名,完美的竞争战略是创造出企业的独特性--让它在这一行业内无法被复制。”
由其提出的波特法则指出,防止完全竞争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要从根本上阻止战斗的发生。要做到这一点,对自己的产品就必须有独特的定位,自己的竞争策略就要有独到之处。这方面,比尔·盖茨为我们做了一个非常成功的示范。
几年前的某一天,比尔·盖茨从其西雅图总部附近的一家餐馆走出来,一个无家可归者拦住他要钱。给点钱自然是小事一桩,但接下来的事却令见多识广的比尔·盖茨也目瞪口呆--流浪汉主动提供了自己的网址,那是西雅图一个庇护所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地址,以帮助无家可归者。
“简直难以置信,”事后盖茨感慨道,“Internet 是很大,但没想到无家可归者也能找到那里。”
今天,比尔·盖茨的微软给互联网带来了统一的标准,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垄断。其视窗(Windows)操作系统几乎已成为进入互联网的必由之路,全世界各地的个人电脑中,92%在运用 Windows 软件系统。更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两年来,微软共投资、收购了 37 家公司,表面看起来好像是一种随心所欲的资本扩张行为,但只要把这37家公司排在一起分门别类,立刻就会令人大惊失色!因为这37家公司所代表的竟然是网络经济的三大命脉:互联网络信息基础平台、互联网络商业服务、互联网络信息终端。微软不仅统治了现在的个人电脑时代,而且已经开始着手统治未来的网络时代!难怪美国司法部要引用反垄断法控告微软。
但比尔·盖茨从容地说:“微软只占整个软件业的4%份额,怎么能算垄断呢?”
盖茨的话也自有其道理,因为软件的形态与工业时代的规模和产品建立的垄断已有明显区别。实际上,微软已不仅仅是单纯的垄断,只有“霸权”才能更确切地描述微软的真实。因为操作系统是整个电脑业的基础,微软以核心产品的垄断获得了对整个软件行业的霸权,使得垄断操作“稀释”和掩饰在更大范围的霸权之中,与单纯的数量份额和比例等有关垄断的硬性指标已无明显关系。
这种软件业的霸权是一种独特的霸权,是知识的霸权、创新的霸
权,更是盖茨在竞争中的独特定位。
所以,要想在激烈的竟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你可以不求第一,但一定要求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