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一家法院4日驳回一名男性公民更改年龄的请求。男子名叫埃米尔·拉特尔班德,现年69岁。他今年11月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将自己的年龄改小20岁,将出生日期从1949年3月11日改为1969年3月11日。
荷兰阿纳姆地区法院法官对此表示不同意。法新社3日援引法院声明报道:“拉特尔班德先生可以感觉比实际年龄年轻20岁并相应行事。但同意他修改出生日期会导致20年的出生、死亡、结婚和合伙人注册记录消失……这会造成一系列不良法律和社会后果。”
拉特尔班德自称“年轻之神”,说医生确定他生理年龄在40岁到45岁之间,但却处处遭到“年龄歧视”。他自称能够赢得“所有女子”芳心,但当她们得知他的年龄后却不能得手。拉特尔班德因此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更改年龄。
拉特尔班德目前决定上诉。他说:“这关系到我的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他为此已经聘用律师18个月,并表示如有必要,愿意把官司打到欧洲人权法院。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