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起谁是NBA篮球历史上最顶尖的球员,毋庸置疑非乔丹莫属!但是,在公牛只有场均5分的罗德曼,而且加入公牛的时候,已经是34岁的“大爷”了!凭什么能跟乔丹皮蓬并称为三巨头?
现在我来告诉95后和00后的后生们,什么才叫“暴力美学”的篮球!一切都要从1997年的季后赛东部决赛,芝加哥公牛队遇上迈阿密热火队(最后的结果是公牛4:1淘汰热火),那轮系列赛不仅有乔丹疯狂砍分的无解表演,还有罗德曼和莫宁非常经典的热血对决。
从这场比赛,我们知道罗德曼的篮球智商是超高的,201cm打大前锋,当时的内线不仅身高体重技术都极其出色,当时联盟中好内线太多了。罗德曼一个小前锋的身高体重去硬杠那些人是没戏的,唯有智取,小动作挑逗对方情趣恰到好处的添油加醋。为总体年龄偏大的公牛创造机会为乔丹和皮蓬赢得喘息时间,这两人一旦回过神来公牛就赢球了。
从东决的第一场比赛开始,罗德曼和莫宁两人就开始互相较劲,无论是在进攻端还是卡位抢篮板上,这两人都不断进行着激烈的身体对抗。莫宁为了证明自己才是“篮板王”,对罗德曼的小动作非常多,这样敌对情绪在系列赛第四场被彻底点燃,当时他俩的热血抱摔成为了年度经典片段。
那个时候防守端意义可能不亚于进攻端,这样好看的比赛再也回不去了,防守就应该肉与肉的碰撞。最近几年最好看的一场,确切的说是一节就是今年的全明星赛第四节了。好的比赛如琼浆玉液,看了浑身舒服,现在联盟的比赛再想激动的心潮澎湃的看完一场很难。
罗德曼单纯篮球防守能力并不是绝对强,但动作真是非常狡猾,看起来不是很恶劣,却给人伤害不小,他在场上,对手就有心理负担,不敢放开做动作,必须用角色球员跟大虫反复纠缠,抵消掉才好。这才是篮球原本比赛的意义,精彩攻防转换,充满睿智的战术比较,血与肉的激烈对抗,这就是我们80后眼中的篮球,我们生在那个年代真幸福!
这场比赛,其实莫宁上当了,他把精力用来和罗德曼死扛,殊不知这正是中了田忌赛马的圈套!罗德曼巅峰在活塞,来公牛已经过巅峰了,公牛第一冠的确居功至伟,但是最后一冠的罗德曼37打替补了,皮蓬33满是伤病,乔丹35老汉独自抗下大旗,乔丹绝不抢七!
论篮板球,我认为大虫是代言人,论头发颜色放眼世界有几人,论打架一个从坏孩子军团出来的,可以和马龙赛场摔跤而不输。当年除了看神的表演外就是看罗德曼的头发染色创意和赛场摔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