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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索】趣历史|荷兰(尼德兰)历任国王

有趣的历史|荷兰(荷兰)历代荷兰王国(荷兰语: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英语: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简称“荷兰”。

位于欧洲西偏北部,与德国、比利时接壤。 是由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荷兰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力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荷兰在1648年以前先后受到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1568年爆发了反抗西班牙统治的八十年战争。 1581年成立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荷兰省(Holland)是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中最大、最富裕且最有权力的省份,中文译名“荷兰”就来自“Holland”一词。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后,西班牙正式承认其独立。 17世纪时国力达到鼎盛,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霸主,被誉为海上马车夫。1815年维也纳会议后,和比利时合并为尼德兰联合王国。 1831年比利时独立。 1848年确立君主立宪政体。

荷兰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欧盟和北约创始国之一,也是申根公约、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员。 以海堤、风车、郁金香和宽容的社会风气而闻名,在对待毒品、性交易和堕胎的法律是全世界最为自由化的。荷兰是全球第一个同性婚姻与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第二 。2020年1月起,荷兰将采用新的国家徽标(尼德兰)。

政体

荷兰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ingdom of Netherlands,亦译作荷兰王国)。首都为阿姆斯特丹,政府所在地为海牙。

荷兰的国家元首为奥兰治-拿骚家族成员担任的世袭君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王”,但是荷兰历史上真正能被称作“国王(NedKing)”的人仅有该国的开国元勋——沉默者威廉·范·奥伦治一人。不过因为其君主的称呼过于冗长,即便是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也将国家元首称做国王(Koing)

荷兰最高行政机关是内阁,并以总理为内阁首长统辖各部会。

需要指出的是:荷兰政府的政府首脑的正式称呼是“Minister-President”,该称呼来自荷兰议会通过的1945年宪法。正确的翻译方法是“部长会议主席”,也可以参考意大利政府首脑称呼的翻译方法,将其翻译成“政府总理”,但是翻译成“首相”其实是很常见的错误译法。因为荷兰首相(Premire)这一职位早在1848年便被废除了。

荷兰最高立法机关是两院制的国会,上议院有参议员75名,由各省推选,下议院则有150名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任期为四年。

荷兰以18岁为具有投票权公民的法定年龄,但选举对象为政党而非个别候选人。

荷兰由于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规模大到能单独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因此小党联合组阁的现象相当常见,也因此使得政府政策能够长期保持一贯性。

对不熟悉本地商业环境的国外投资人而言,荷兰安定的政治环境确实有利于长期经营目标的拟订。荷兰这种多党民主政治体制,加上以共识党为基础的立法体系,对于投资、企业经营、以及创新活动都可以说相当有利。

历任国王

奥伦治-拿骚王朝亲王

1、威廉一世(William I) 1581年7月26日—1584年7月10日

2、拿骚的莫里斯(Maurice)1585年—1625年4月23日

3、腓特烈·亨利(Frederick Henry)1625年4月23日—1647年3月14日

4、威廉二世(William II) 1647年3月14日—1650年11月6日

5、威廉三世(William III)1672年7月4日—1702年3月8日

6、威廉四世(William IV) 1711年9月1日—1751年10月22日

7、威廉五世(William V)1751年10月22日—1795年1月19日

拿骚王朝亲王

1、约翰六世(John VI)1578年—1581年

2、威廉·路德维克(William Louis)1584年—1620年

3、恩斯特·卡西米尔一世(Ernest Casimir I)1620年—1632年

4、亨德里克·卡西米尔一世(Hendrik Casimir I)1632年—1640年

5、威廉·弗雷德里克(William Frederick)1640年—1664年

6、亨德里克·卡西米尔二世(Hendrik Casimir II)1664年1月18日—1696年3月25日

7、约翰·威廉·弗里索(John William Friso)1696年3月25日—1711年7月14日

荷兰王国国王

1、路德维克一世(Lodewijk I)1806年6月5日—1810年7月1日

2、路德维克二世(Lodewijk II)1810年7月1日—1810年7月9日

尼德兰公国大公

威廉六世·弗雷德里克(William Frederick)1813年12月6日—1815年3月16日

荷兰王国国王

  1. 威廉一世(William I )1815年3月16日—1840年10月7日

威廉一世是荷兰最后一任世袭执政──威廉五世与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克·索菲·威廉明妮公主的长子,于1806年流亡英国期间在父亲死后继承了奥兰治亲王的爵位。1813年拿破仑战争末期,借由欧洲列强的帮助,他接收了法国自荷兰撤退后的政权,被列强允诺为尼德兰联合王国之国王,并在当年年底登陆荷兰的希文宁根港,受到荷兰民众的盛大欢迎。当时荷兰人在拿破仑战争末期重度受害,男丁因征兵制大量死亡、贸易被大陆封锁政策完全搞垮,失业高涨且经济倒退回农牧业。威廉一世十分渴望能有一番作为,重整奥兰治家族的政治威望与地位,因此采取了“原谅和遗忘”政策,以大公无私的态度包容接纳了原本的亲法人士,很快获得荷兰人民的敬爱。

统治荷兰之后,他又在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中得到了南尼德兰(比利时)的统治权,当时英俄奥普四大列强希望围堵法国,故在法国周遭成立几个较强的国家来限制大革命后的法国,因此让威廉大幅扩张人口领土,从原来250万人的荷兰,延伸到人口450万的比利时,人口总共七百万。在列强的支持与荷兰人民的同意下(比利时人民则完全被忽略),威廉一世把1795年前的联省共和国体制,改为形式上的君主立宪制、实质上的君主专制,以此统治南北重新统合的尼德兰人民。首先,内阁只对国王负责,不必向议会负责;其次,宪法设定国会为两院制,上议院是国王自选的贵族与代言人(自由派戏称为“国王的动物园”),下议院的议员则是由极富者选出(占人口比例1%),但是南北尼德兰的议员数都只有55人,不符合南方较多的人口比例,埋下了日后比利时独立的因子;其三,下议院的权力严格限制在批准“长期预算”(十年一次)和政府提出的法律,没有倒阁及删减预算的完整权力,证明王国之立宪乃虚有其表,专制才是其本质

2、威廉二世(William II )1840年10月7日—1849年3月17日

1792年生于海牙,为荷兰共和国执政威廉五世的孙子,威廉六世(威廉一世)与表妹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克·路易丝·威廉明妮的长子。2岁时因法军入境随家人流亡至英国。他青少年时在柏林的普鲁士宫廷长大。后在普鲁士军队服役。之后就读牛津大学。后加入英军,作为名将威灵顿公爵的副官之一,参加了半岛战争。1815年他在滑铁卢战役中负伤,荷兰人民为了感谢他在滑铁卢胜利的贡献,将苏斯特代克宫赠与他 [1] 。因为他的勇敢和良好天性,他在英军服役时很受英国人欢迎,被昵称为“修长的比利”(SlenderBilly)。

1806年,其父威廉一世(当时称威廉六世)即奥兰治亲王位,并在1813年回国接受人民的拥戴而成为主权领主。1815年,尼德兰王国成立,威廉一世称尼德兰国王,其子威廉二世则为奥兰治亲王,定居在南方中心的布鲁塞尔。

因为他的亲切及温和,他在南部的比利时地区拥有相当高的人气和支持度,所以当1830年比利时独立运动爆发后,他尽最大努力在当地首府布鲁塞尔协商,试图让比利时诸省获得行政自治权,来维持尼德兰王国的整体合一,然而最终仍归于失败。他不得不在1831年率领荷兰军去镇压比利时的独立运动,结果却因为法国立即的出兵干预,以及英国支持比利时独立的表态,荷兰最终在1839年伦敦条约承认比利时。

1840年其父威廉一世禅位于他。1848年革命时,屈从于自由派(领袖为托尔贝克)之要求,承认了限制王权的宪法修订,并任命托尔贝克为首相。荷兰因此脱离君主专制,成为君主立宪制。第二年1849年猝死于北布拉班特的蒂尔堡。

此外,他在鸦片战争后的1844年向日本的幕府将军德川家庆写过一封劝告其开国的国书,但翌年为江户幕府所拒绝。

3、威廉三世(William III)1849年3月17日—1890年11月23日

威廉三世(全名:威廉·亚历山大·保罗·弗雷德里克·洛德韦克,荷兰语:Willem Alexander Paul Frederik Lodewijk;1817年2月17日-1890年11月23日),尼德兰国王和卢森堡大公(1849年至1890年)。

威廉三世,尼德兰国王和卢森堡大公,荷兰女王威廉明娜的父亲。国王威廉二世与俄国女大公安娜·帕夫洛夫娜的长子。1839年与国王符腾堡的威廉一世之女玛蒂尔达·佐菲结婚,生有3子。1849年继承王位。他反对1848年宪法对王权的诸多限制,以致他在统治上煞费苦心,但却仍任用宪法制定者约翰·托尔贝克领导代议制新政府。

4、威廉明娜(Wilhelmina)1890年11月23日—1948年9月4日

威廉明娜女王(全名:威廉明娜·海伦娜·保利娜·玛丽亚,荷兰语:Wilhelmina Helena Pauline Maria;1880年8月31日-1962年11月28日),荷兰女王(1890年至1948年)和王太后(公主头衔,1948年至1962年)。曾著有回忆录《寂寞但不孤单》。

5、朱丽安娜(Juliana)1948年9月4日—1980年4月30日

朱丽安娜(全名:朱丽安娜·路易丝·艾玛·玛丽·威廉明娜;Juliana Louise Emma Marie Wilhelmina,1909年4月30日-2004年3月20日)1948年至1980年期间的荷兰女王,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美苏冷战等世界重大事件。在位期间,发展经济,致力于荷兰王室“平民化”,解决社会不平等,使荷兰成为欧洲最富裕的国家之一,深受荷兰人民的广泛的拥戴。

1980年4月30日,朱丽安娜女王在71岁生日的时候宣布自动退位,让位给时年42岁的大女儿贝娅特丽克丝 。为了表达对朱丽安娜的敬意,荷兰将女王退位的4月30号定为“荷兰女王节” 。2004年3月20日,朱丽安娜因患肺炎而逝世,享年94岁

6、贝娅特丽克丝(Beatrix)1980年4月30日—2013年4月30日

贝娅特丽克丝女王(全名:贝娅特丽克丝·威廉明娜·阿姆加德;1938年1月31日出生),是波拿巴统治结束后的尼德兰王国第六代君主,曾在荷兰莱顿大学攻读经济、历史、社会学、法律和国际政治等,获法律硕士学位。贝娅特丽克丝1948年被立为女王储,1980年4月30日继承王位。贝娅特丽克丝同时担任和国际儿童年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以及荷兰王国议会授予的“护教者”和“荷兰省执政”。当地时间2013年1月28日晚,贝娅特丽克丝女王发表全国电视讲话宣布退位。她在2013年4月30日荷兰女王节之际将王位交给其长子威廉-亚历山大·克劳斯·乔治·费迪南德。

7、威廉-亚历山大(William-Alexander)2013年4月30日—今

威廉-亚历山大(Willem-Alexander)。1967年4月27日生。1987年入莱顿大学学习,1993年获历史硕士学位。2013年4月30日继承王位,为荷兰王国第7代君主。爱好网球、滑雪、登山、驾驶飞机。育有3女。1999年4月以王储身份陪同贝娅特丽克丝女王访华,2005年10月、2007年5月以水利专家身份非正式访华,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以王储身份访华,2015年10月对中国进行登基后的首次国事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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