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现场地图(图源:香港《明报》)海外网2月13日,广州少女黄某2017年11月在香港旅行时,在旺角等待过马路时,被一辆公交车撞倒脚底,不得不进行医院截肢。
事发地(图源:港媒) 法官判刑时称,案件性质严重,案发路段有4条行车线,路段宽阔,但因被告没有确保行人路上情况便入弯,导致事件发生。法官称,受害者的伤势严重,须靠假肢代步,影响日常生活甚至余生。 法官考虑到,被告事发后马上报警,以及承认所控罪名,加之平日有做不同慈善义务工作,连续12年每年捐600港元(约合人民币516元)给“乐施会”,减刑后判他监禁11个月,停牌2年,须自费参与驾驶改进课程。
事发后,仍有人不顾危险在栏杆外等过马路。(图源:港媒) 案情指,来自广州的少女黄某于2017年11月来港旅游,并于同月1日下午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的转角处等候过马路。她拖着行李箱与数名友人站在栏杆外,以避开栏内挤拥的人群。 此时,被告所驾驶的A21巴士正以时速10至20公里入弯并驶近,黄某试图退躲避但不果,最终遭巴士撞倒并辗过其右脚掌。黄某随即被送往医院,她的右脚被严重压伤,右膝以下须截肢。 被告被捕后表示,他案发时已在巴士公司工作8个月,事发前他曾鸣笛警告黄某,但黄没有反应。他同时承认自己大意,入弯时太接近行人路,导致车轮铲上行人路。(海外网/梁毅)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文章来源:海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