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7日 11:39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涉汞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18号)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化县涉汞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发〔2014〕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于2014年全面开展涉汞行业整治提升工作。2015年8月,县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专家组对开化海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整治提升企业进行了现场验收。
各企业按照涉汞行业整治提升的标准和要求,从生产工艺装备、废气治理、固废治理、环保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整治提升。淘汰了液汞和手工注汞等相关落后产能和工艺,完成圆排机全自动改造,提升了工艺设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有效削减了汞污染物排放。企业建立了环保、安全等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提供的工作报告、档案资料基本齐全、规范,达到了涉汞行业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因此,整治办原则同意开化海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通过涉汞行业整治提升验收。
今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接受群众监督意见和情况反应。 举报电话:0570-6520874
开化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附:通过整治提升企业名单
1、开化海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浙江安安电子有限公司
3、浙江瑞祥照明有限公司 4、开化菲力特照明有限公司
5、衢州市恒星照明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