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证一体”,就是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二为一,提高市长/市场准入效率。“一码”是以此为基础,通过“接受一口、并行批准、信息共享、结果相互认识”,允许一个部门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