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2年不可抗辩条款】最高院裁判:如何理

【保险2年不可抗辩条款】最高院裁判:如何理

保险2年不可抗辩条款相关介绍,【裁判要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规定中的“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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