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据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称,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叶昊涉嫌严重违法,正在接受扬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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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据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经扬州市委批准,扬州市和相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其中就包括叶浩。
当时通报称:叶浩,广陵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官方履历显示,叶浩出生于1967年3月,江苏泰兴人,大学学历,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
2002年3月后,曾历任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广陵区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广陵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17年1月,他任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副区长,至此番被查。
广陵区政府官网显示,叶浩负责教育、体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