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和方针是什么?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指出,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绝不能用专政的方法,只能用民主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毛泽东还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即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实行对全国城乡各阶层协调安排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方针;在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上,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真诚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方针。这些方针都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