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开展舆论监督是党的一贯要求?
作为一个伟大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历来衷心欢迎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她的批评和监督,党的十三大更是明确倡导和大力实施舆论监督。在我国,自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舆论监督,十多年来,党中央侣导和实施舆论监督的力度逐渐加大。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发挥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奥论监督的作用”列为建立社会主义监督机制和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的重要内容。1996年9月26日,江泽民同志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又强调:“对消极腐败现象也要进行批评和揭露,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1996年召开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决定》。在这个历史性文件中也包括了批判、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地发挥奥论监督的作用的内容。在1997年9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更是明确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奥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
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我国的社会监督体系,是由党内监督
(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而形成的;这三种
监督又都要借助于舆论监督而造成更大的影响,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可见,在整个监督体系中,舆论监督由于它所具有的特殊作用,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奥论监督有着无可置疑的重要作用。从本质上说,它是一种借助于新闻传媒所传播的事实而形成的公众舆论,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以及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它所凭借的,并不是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权力,也不是法律法规的威摄力,而是由事实的广泛传播所形成的舆论力量。动用奥论力量干预社会生活,这本身只是对社会的一种“软控制”。但它的威力又是足够巨大的。
进行舆论监督,这是新闻传媒的重要使命和功能之一。它的这一功能,并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可以取代的。这是因为,新闻传媒披露和传播事实,具有透明度高、影响面大、时效性强等显著特点。透明度高,是指公之于众的事实通过媒介与受众直接见面,具有传播的公开性,避免了层层转递所造成的误差和遗漏,达到了高保真的要求。影响面大,是指上至高层领导,下至平民百姓、都可以是它影响的对象。时效性强,则指新闻传媒所传播的内容,可以即写即刊(即播),还可以现场直播、同步转播。由此,新闻传媒所体现的舆论监督作用,有着一种特殊的威慑力,对于这一点,大概没有多少人会表示怀疑。
(丁柏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