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日本《新闻伦理纲领》?
日本《新闻伦理纲领》为日本新闻协会1946年7月23日制定,1955年5月5日修订。全文分七章:(一)新闻自由;
(二)新闻与评论的界限,“报道的基本原则为正确和忠实地传达事件的真相”,“绝对不应插人记者个人意见”;(三)评论的态度。“评论应不作阿谀之言”,要“善尽言负;(四)公正;
(五)宽容;(六)指导,贵任,矜持;(七)品格。
报纸与其他商业性企业的主要差异仍是:报纸报道新闻及发表社论,对于社会有极大的影响力。公众的消息来源以及据以判断事件与问题的基础,均以报纸为主。新闻事业的社会性质与新闻记者的特殊社会地位,即因此种特性而产生。新闻记者认识其所负责任与所享荣誉,对于确保其特殊地位至为重要。每一新闻记者,对此二者务须有明确的认识。
因报纸对公众意见有影响力,故报纸本身必须具有严正庄重的气概。遵守以上所述各原则,即可臻于这种严正庄重的境界。报纸与记者,如果疏于遵守前面所提及的原则,就会招致其他报纸与记者的公开遣责与唾弃。其结果是,这一报纸与记者将无法执行其工作。因此,本协会全体会员应同舟共济,确保新闻采访不受妨碍,以及彼此在报业经营上的相互协助,致力于同业的合作,并维持高度的道德标准。于是,严守此等报业信条的新闻协会,当能加速并保证日本走向民主,同时提高日本报纸的地位,使之臻于世界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