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局将公布第一份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并选定8个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文化旅游局为充分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工业旅游文明建设,开展了首个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价工作。8个入选的单位来自省内7个州。其中昆明市入选昆明青湖酒店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去年4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业开始了文明建设“彩云行动”。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年)》,云南省将在行业内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截至2023年,在地方文明旅游示范区20家建设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运输公司、文化经营场所分别建设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00个。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商品经营企业建设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各300家,全面提高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游客满意度居于服务业前列,全力塑造云南旅游文化业的新形象,推动全省文旅业的高质量发展。(李思凡首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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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个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
1.丽江市丽江古城观光地
昆明昆明翠湖酒店有限公司。
大理州宾川吉祖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迪庆市云南文山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红海州建水文庙观光地
6.红河州红河州繁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楚雄云南凤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8.保山市云南华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