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张小璐昌)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缓解全市道路通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7日发布新版《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政策修订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移动污染源监管,将需要办理北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从6环(不含)内、通州区扩大到全市地区,禁止不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市机动车在北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通行。
第二,尽量减少对海外省市车辆的影响,对上京通行证进行分类管理。其中不限制柳环路(除外)内的道路、通州区全球道路、六环外上京通行证、认证次数和时限。刘环路(除外)内的道路、通州区环球路、六环内的上京通行证、每辆车一年12次,每次有效期为7天,与现有的上京通行证处理规定一致。
三是减少核心地区的交通压力,综合考虑路网承载能力,优化出行结构,将持有北京通行证的外省市车辆禁行区从二环内主干道扩大到二环内全境。
新版《通告》预定缓冲期,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北京市交通、环境保护、公安交管部门将升级上京通行证处理系统,进一步便利公众通过网络或现场办理上京通行证。
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嘱咐在相关道路上增设完善的标志,对外省市车辆办理上京通行证,遵守禁令,对违反规定在禁区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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