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省新冠疫情重点地区实施最严格控制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我省重点地区传染病扩散的蔓延势头,响应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确诊病例10起以上县(市、区)实施9项最严格的控制措施,称为"严救"。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第一,封锁城市
严格控制各城市入口,实行交通管制,关闭所有出入口,车辆和人员一律不放行。运输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参与疫情防控、重大疾病治疗等工作的车辆和人员,必须登记、测量温度后释放。
严格实施第一站责任制和沿线联动机制,继续加强前方断念、途中调查控制、落地稳定控制等措施,坚决切断感染源输入渠道,抓好入城的“大门”。
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行署)、交通、公安部。
第二,关上门
对所有村庄、社区(住宅区)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1个进出口,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在非主要通道设置警戒线隔离,登记本村、社区(住宅区)人员和车辆出入“两人、两人、三人”,即每个卡口至少两人、体温确认、身份证确认(或通行证)、“去哪里”、“为什么去?”
负责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管理人
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关闭期间,禁止非本村、社区(住宅小区)人员和车辆出入。防疫工作相关人员,急救车辆除外。
本村、社区(住宅区)人员及车辆可凭人员通行证出入,每户每2天可派遣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测温后可购买生活用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其他人除了看病、上班、生活保障外,一律不得外出。
发热病人外出诊疗需要村(社区)专家做好个人保护,用专车直接送到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在患者排除感染新冠感染之前,将医护人员、社区同伴筛选和隔离为高危人员。
其他外人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进去。要测量温度,实行“一人一票”登记,全面登记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实施正人定时追踪预防措施。快递、外卖集中在村庄、社区(住宅小区)防疫卡点,消毒后居民拿走了。
加强领土预防和控制责任,开展村(社区)隔离工作,市级全面指导监督,对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实行保证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身上。
负责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第四,禁止统计
以家庭为单位,严禁城乡居民探亲、串门、打牌、聚餐、聚会。“红社”一律停业,“白社”一律从简,向村(社区)报到,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负责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早期隔离
对外或从外地返回的人员严格进行14天隔离观察(从到达之日开始计算),不出门,每天记录体温和身体状况。有住所的实施居家隔离;单位执行具有隔离条件的实施单位隔离。提供到没有居住条件的地区的中央隔离点进行隔离。
所有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拒绝不配合集中隔离的人,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解除隔离观察的社区监督持续的居家隔离监督。
对新冠确诊病例或有无症状感染者的建筑单位实施14天的全封控制管理,在居住地显著位置设置标志,设置警戒线,严禁出入,起诉人员由所在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可以对中央隔离医学观察、实施封锁管理的相关人员、药品、生活必需品等采取集中采购配送方式,相关费用由县级政府承担。
从被列入疫情防控重点县(市、区)之日起48小时内,对本辖区城乡居民进行了全网式检查,“一户不漏,一人不漏”,确保了“全范围、无盲区”。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卫生、公安、民政部门。
第六,控制经营
与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无关的工作场所将停止营业。居民生活所需的农产品市长/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定期消毒,经营者和购物者都要戴口罩等防护工具,测量温度。所有药店都停止了退烧药、咳嗽药和抗病毒药的销售。
复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备后再开复工。所有从外地回国的开福工都必须隔离观察14天,当地人员必须持有发热症状、与疫区人员的接触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接触史以及社区颁发的家庭成员疫情监测证明才能上岗。
复工企业对管理、登记、保护负有主体责任,要合理安排就业,实行多班名额生产,规划小的运营单位,限制工作地区,员工上下班要量体温,做好登记。
负责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相关企业、市场监督、药品监督、工信、商务、卫生部门。
七、严厉执法
对发热(37.3以上)、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未按要求如实主动报告,对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情况验证、防疫检疫、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强行刷卡、恶意诽谤攻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行监督申报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发布申报电话,受理重点人员未实施控制措施举报。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公安部。
八、保护民生
水、电、煤气和通信等公共机关窗口实行“不见面”在线处理、在线缴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没有恶意的拖欠者
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不停网、不停机。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持有指定机关(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核发的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民生保障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对车上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后快速放行。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应急检修作业,要有专人陪同在本区域内作业。
要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生产供应基地要“严进严出”,对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饲草饲料等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专人管、专车运、专线行、专人接管理措施,稳定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供应。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农业农村、商务、电力、供水、燃气、通信等相关部门。
九、抓督战
各市(地)指挥部要向重点县(市、区)派驻工作组,实行挂牌督战;要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重点村(社区)。凡防控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战线前移、关口下沉,抽调机关干部到一线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佩戴统一标识。
责任单位:各市(地)、相关县(市、区)指挥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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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