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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机票】春节期间机票免费退款,改签,各大航空公司政策来了,戳了一下。

资料来源:四川日报-川官新闻

川官新闻记者王美玲

为了响应国家合理引导群众到当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1月26日民航局发布通知,1月27日0时至1月28日至3月8日春节期间购买机票的旅客均可免费退款或至少重新安排一次。

具体的退出规则是,登机日期为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可以在1月27日0时至飞机起飞前申请退款或改期。登机日期为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可以在1月27日0点至飞机起飞前7天提出退款或改期申请。1月27日0点以前申请退款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于本政策。

截至记者发稿时,天航、东航、春秋航空、国航、南航、中国联合航空、吉祥航空、华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相继发布了具体的退庭规则。

附加具体的退政政策后:

四川航空:

一、适用的机票范围

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之前购买(或交换)876张机票(包括里程免费机票)的天航实际承运人和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是2021年1月28日(包括)至2021年3月8日(包括)的机票。

二、退款、改期规则

(a)退款

1.从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座位预订的客人,将根据原券使用条件处理退款。

2.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机票、航班起飞7天(含)飞机起飞7天前未取消座位预订的客人,将根据使用原票的条件处理退款。

(b)重新安排

1.从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为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按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处理。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机票,请在航班起飞前7天(含)提交变更申请,在2021年4月25日(含)前变更为同一物理舱位等级的同一航线一次,免除变更手续费。如果旅客再次提交变更申请或变更为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请根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

三、在2021年1月27日0点前处理已退票、业务变更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款/变更手续费及票差额。

四、上述机票不得变更航线和承运人。如果需要更改航线或承运人,请退还原票后另外购买新票。

东方航空,上海航空:

一、适用范围

(一)北京时间2021年1月27日零时之前,从旅行日期2021年1月28日(含)到2021年3月8日(含),旅行包括不使用国内航线的机票。

(2)适用东方航空781启动票,悬挂东航、上航实际承运人或MU/FM航班号代码共享航班票。

二、变更和退款规则

(a)取消规则:

1.登机日期为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应在1月27日至航班计划出发时申请退款或改期。2.登机日期为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必须在1月27日至航班计划出发时间前7天申请退款或改期。

(b)更改:

1.机票有效期内,航班日期可以免费更改到2021年6月30日(包括在内)。有1次可用的座位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类差额。我会根据机票适用条件再次更改。

2.1月27日之前已经申请改期的客票不支持补充或重新办理日期。

(c)退款

1.在机票有效期内,旅客可以按照非自愿规定办理退款,免除退款手续费。

2.1月27日之前申请退款的机票不支持退款。

三、处理渠道

(一)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东航app、旅行社、代理商、登船、飞猪、去哪里等第三方平台)。

(二)东航24小时客服热线3360 9530。

海外用户请拨打: 0086-21-20695530。

(3)东航官方微信(微信号3360中国东方航空),输入并发送“手动”转播。

(d)东方航空应用手机客户端,点击“我的”页面右上角。请点击“在线客服”处理。

春秋航空:

尊敬的旅客: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1月27日0点以前购买、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运输的航班。

二、撤销规定

(一)根据上述适用范围,从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年2月3日(含)2021年1月27日0点以后,飞机起飞前必须提交退款或变更。

变更:在2021年3月27日(包括)之前变更为春秋航空运输的后续东航航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再次变更或变更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根据自愿变更进行处理,并根据相关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款:免除退款手续费。

(b)根据上述适用范围利用机会。

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需在2021年1月27日0时以后至航班起飞提前7天(即航班起飞时间提前7*24小时以外)提出变更或退票。

变更: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不收任何费用;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经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费用。

(四)2021年1月15日春秋航空官方发布的《春秋航空关于调整涉及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特殊退改规定的公告》同时失效,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退改以此版本为准。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变更:

仅支持客服人工办理。目前客服来电非常集中,可能无法为您提供及时服务,建议您通过春秋航空APP在线客服或点击 寻求支持。

退票:

(一) 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二) 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三) 登录自助退改链接: ;

(四) 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 —“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国航: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旅行日期在2021年1月27日至3月8日期间999开头客票的旅客,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办理一次客票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相同航线国航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1月27日至2月3日期间的旅客,在1月27日0时以后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期间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第7天)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要求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已经办理过一次免费变更再次要求变更或退票的旅客、以及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退改。

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如已确定取消春运期间出行计划,请尽快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退票或航班变更申请。对于需要办理客票变更的旅客,如尚未确定旅行日期可以先行取消座位,待确定旅行日期后再变更航班。

南航:

一、 适用客票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在客票适用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办理免费退票或免费变更一次,免除费用包括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但必须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当日)以上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四、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或签转。

五、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联合航空:

一、客票适用范围

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的中国联合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客票。

二、客票退改要求

(一)变更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二)退票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补退政策

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退改费用不予补退。

三、办理渠道

(一)通过中国联合航空官网、移动官网、手机APP客户端、官方微信账号购买的客票,可直接登录个人账号在订单详情界面提交“非自愿-疫情影响”办理退票。

(二)其他渠道购买,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旅行社、代理、第三方购票网站等)。

(三)中国联合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400-102-6666。

华夏航空:

一、适用日期及航班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含)前购买987票证(含经停)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 G5 航班号的代码 共享航班、华夏通程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 日(含) 至 2021 年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

二、客票特殊处理规则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客票:

1、文件编号:HX-YXZX-XS-2021-022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含)至2月3日(含)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2、乘机日期在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 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 7 天提出退票 或改期申请的。

可享受以下特殊政策:

(一)变更

可免费更改一次华夏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行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

若旅客第二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之后的航班,依照《华夏航空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办理。

(二)退票

满足适用日期及航班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 票地办理退票,免退票手续费。

(三)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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