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公告,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7点至21点实行限行。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市政府研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30000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关
一、禁区
郑州市东沙环线、南沙环线、西沙环线、北沙环线(均不包括本路、区域内联号高速无限制行)内地区所有道路。
二、时限
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7点到21点实行限行。
三、限制规定
(一)根据汽车牌照(包括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的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尾部以英文字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实行1天、2天2天行驶。具体来说:车牌的尾部是1号(1、3、5、7、9)在1号公路上运行。车牌的尾部是2号人(2,4,6,8,0)2日出发。
(二)为了保证城市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运行,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助车
2.大型公共汽车、中型公共汽车、出租车、校车、残疾人专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综合标志及执行任务的各种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理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卫生、园林、环境保护、市政(包括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燃料供应、通信、邮件(包括报纸发行、快递)、抵押款、保险调查、新闻采访。
5.殡仪馆的殡仪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车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四)各类货车除遵守《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制、禁止规定。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通告》规定。
第四,提倡绿色旅行,鼓励大众尽可能使用公共交通。市公交公司和市地铁集团要增加运营车的数量,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的运营。
5.违反《通告》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拍摄和民途检查依法予以处罚。
6.很多交通参与者应该自觉遵守本公告的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旅行路线。为婚丧制提供的车辆、乘坐危急患者的车辆违反限制规定被调查的,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核实属实,不受处罚。
7、《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丁正通[2017] 42号)自2019年12月27日起停止实施,2020年1月1日起恢复实施。
特别通知。
2019年12月25日
大河报大河客记者郭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