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小编为口供的录像与视听资料的区别撰写,不知道“口供的录像与视听资料的区别”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1、时间记录的时间不同。视听资料证据记载的是待证事实发生时的情况,人们可以通过音像证据直接了解有关情况,如根据实施犯罪当时在现场进行的录音、录像,人们可以直接了解犯罪的过程、与犯罪有关的人和物的情况。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记载的是待证事实发生后有关物品、场所的状况及言词情况,人们只能根据这些状况表述推断或间接地了解事件发生时的情况。
2、手段手段不同。视听资料可以是为证明某一事实的目的而有意识记录的,也可能是在记录其他内容时无意地录下有证明意义的内容。而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是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技术人员完全有意识地采用技术手段制作的音像资料。三是法律性质和作用不同。同步录音录像是对侦查办案过程的一种记载手段,其本质是追求程序上的公开、公正,而记载的实体内容具有可变性。视听资料记载的是案件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一般不具有可变性,否则就是违法证据。
口供的录像与视听资料的区别
口供的录像,口供的应该只是录音吧
视听资料才是录像吧!
一个是只有声音没有视频
另外一个是视频和声音都有的,更加能够直观的表达
相信读者朋友经过小编一番耐心的解答已经对“口供的录像与视听资料的区别”已经有较深的了解,若还存在疑惑可通过站内搜索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