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临时身份证需要: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3、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的办理费用10元。
本人自己到派出所办理的,可以不带照片而是当场拍照,也可以不拿户口本,派出所会核实你的身份。
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公安分(县)局承办人审核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3、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临时身份证申领程序: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