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不属于甘肃省。
1949年9月,宁夏解放。
1949年12月23日,成立宁夏省,10月25日,成立了宁夏省人民政府。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以原宁夏省行政区域为基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辖2市、1专区、17县: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同心县、灵武县、盐池县、金积县、固原县、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北部的黄河中上游地区,东邻陕西省,西部、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南部与甘肃省相连。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拔1100至1200米,地势从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黄河自中卫入境,向东北斜贯于平原之上,顺地势经石嘴山出境。平原上土层深厚,地势平坦,加上坡降相宜,引水方便,便于引流灌溉。宁夏地貌复杂,山地迭起,盆地错落,大体可分为:黄土高原,鄂尔多斯台地,洪积冲积平原和六盘山、罗山、贺兰山南北中三段山地。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按地表特征,还可分为南部暖温带平原地带、中部中温带半荒漠地带和北部中温带荒漠地带。全区从南向北呈现出由流水地貌向风蚀地貌过渡的特征。宁夏地处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从地貌类型看,南部以流水侵蚀的黄土地貌为主,中部和北部以干旱剥蚀、风蚀地貌为主,是内蒙古高原的一部分。境内有较为高峻的山地和广泛分布的丘陵,也有由于地层断陷又经黄河冲积而成的冲积平原,还有台地和沙丘。地表形态复杂多样。
宁夏地处内陆,远离海洋,位于中国季风区的西缘,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具有冬寒长、夏热短、春暖快、秋凉早,干旱少雨、日照充足、蒸发强烈、风大沙多、南凉北暖和南湿北干等特点。各市县平均气温:6.3℃至11.4℃;平均日照时数:2071至3086小时,是全国日照和太阳辐射最充足的地区之一;年平均无霜期17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