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是重庆市下辖县,所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属于重庆市,不属于哪个区。
1950年,设石砫县,隶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
1952年,石砫县隶四川省涪陵专区。
1959年,石砫县改为石柱县。
1984年,石柱县更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隶属四川省涪陵地区。
1988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改隶属四川省黔江地区。
1997年6月,设立重庆直辖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改隶重庆。
2000年7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直隶重庆市。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地处长江上游南岸、重庆东部、三峡库区腹心,东接湖北省利川市,南邻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南靠重庆市丰都县,西北连重庆忠县,北与重庆市万州区接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呈起伏下降。县境为多级夷平面与侵蚀沟谷组合的山区地貌,群山连绵,重峦叠嶂,峰坝交错,沟壑纵横。地表形态以中、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西北方斗山背斜、东南老厂坪背斜,顺北东、南西近似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主要地貌特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具有春早、夏长、秋短、冬迟的特点。日照少,气候垂直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年平均温度16.5℃,极端高温40.2℃,极端低温负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