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大啤酒消费者来说,规定多少为一扎,可能谁也说不清楚,其实,“扎”是来自一个没有量词用法的英文单词“jar”,原意是敞口的玻璃杯。所以,被称为“扎”的玻璃杯种类繁多,规格大小也不一
(1)这种数量上的混乱,给那些靠弄虚作假发财的老板以可乘之机,25升一桶的“扎啤”可以从40“扎”卖到60“扎”。有些店给的啤酒数量不足,就用厚厚的啤酒花充数。
(2)不但各店家销售散装啤酒的玻璃杯大小很不一致,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用这种概念不清的非法计量单位“扎”作为结算单位,往往价格相差很大。每“扎”的价格少则10元,一些高档饭店、宾馆每“扎”的要价几十元,甚至高达100多元。
(3)针对目前市场上啤酒按“扎”卖的混乱状态,国家技术监督局发言人在1995年12月26日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啤酒用“扎”为计量单位被禁止,仍旧按“升”卖啤酒。
(4)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啤酒量杯监督管理的通知》。按照新的规定,啤酒玻璃量杯的规格为:0.5(升)、1.0(升)、1.5(升)、2.0(升),并应明显刻有盛装标记及标注“中国强制检定”(CCV)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