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小编为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撰写,不知道“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上交所7月18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上市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全球存托凭证境外发行上市核准批文的,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可继续推进境外发行上市。核准批文有效期满,但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应当按照修订后的《暂行办法》规定向该所提交全球存托凭证境内新增基础股份发行上市申请。
上交所上市公司已在境外提交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上市申请,但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应当按照修订后的《暂行办法》规定向该所提交全球存托凭证境内新增基础股份发行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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