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中国安全生产报微信(www_aq)普法哥,又与大家见面了。
明天就是2015年国际禁毒日了,今天我们中国安全生产报微信将向大家推出一期“禁毒专题”。很多人或许会有疑问——禁毒与安全生产有啥关系?且慢,听普法哥给你一一道来。
盐酸?高锰酸钾?甲苯?这些化学品都不陌生吧,好多企业生产过程中都会用到。除了日常生产所用,这些东西还能用来干嘛呢?说出来吓坏你——他们还可以用来制毒品!!
这些化学品都能用来制毒
第一类: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上述易制毒化学品中,有一些是药品类,有一些是非药品类,而我们今天要重点介绍的就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所以,先来看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哪些吧。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单
第一类: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
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其中带☆的还是危险化学品哟……
之所以要介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因为他们很多与我们日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而且带有“易制毒”这一敏感标签。那么,关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哪些需要大家了解的呢?
生产和经营“第一类”都必须许可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许可要满足啥条件?到哪儿去申请?请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经营许可要满足啥条件?到哪儿去申请?请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办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多久能办完?许可证有效期多久?想变更信息怎么办?请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七条至第十六条。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说完了,第二类、第三类呢?又有啥规定?
生产和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都必须备案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怎么备案?到哪儿备案?什么时候备案?请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十八条。
备案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请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存在这些情形,3年内不给办理许可、备案
(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二)伪造申请材料骗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
(三)使用他人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
(四)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
更多相关知识,可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依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是每个企业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向制毒说不、向吸毒说不,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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