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农青静
2015年7月23日9时,注定成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华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小勇生命中最刻骨铭心的时刻。
当自治区纪委纪律审查人员用刚毅有力的声音宣布他即日起接受纪律审查的决定后,李小勇知道,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半年来,随着与李小勇相关的涉案人员一一接受组织调查,外界关于李小勇即将落马的传闻是日甚一日。李小勇在诚惶诚恐中,度过了他43年人生中最为煎熬的时光。在此期间,他因为害怕在母亲病榻前被带走而一直不敢尽孝,疼爱他的母亲在对他的担忧中去世,他都未见上一面;女儿参加中考之际,他也没能在身边鼓励和陪伴。平时一呼百应、随叫随到的“朋友们”,更是如约好了一般,忽然间“销声匿迹”没有了联系。困扰他多年的体重,在这个时候反倒自动减了下来。李小勇明显消瘦了。
在单位,他装作若无其事,一切如常;在外面,他装作轻松自若,与己无关。然而,回到家,他就会一个人一言不发呆坐,常常彻夜难眠。他常常问自己: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这样的生活和坐牢有什么区别?他也想过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但侥幸心理又让他用各种借口否定自己的决定。
这一天还是来了。李小勇烦乱已久的心突然平静了下来。被纪委审查人员簇拥着走出办公大楼的那一刻,他深深地意识到,从此刻起,自由将离他远去。
党性缺失 追求奢靡享乐混同“老板”
李小勇出生在革命老区陕北一个平凡的教师家庭,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在革命圣地延安完成了自己的大学教育。他也曾经热血沸腾地对未来充满追求,曾为了工作离开妻女远赴北京奋斗了6年,连父亲去世,他都因在外地工作而无法赶回家见老人最后一面。组织上给了他无数的关怀和机遇。他成长道路的顺利让绝大多数同龄人羡慕。
2001年到2009年,李小勇的工作非常顺利。他在广西接力出版社工作期间,分管的营销工作业绩显著,在业内有口皆碑。年仅35岁,李小勇就担任广西教育出版社(下简称教育社)的负责人,而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让教育社经营业绩有了快速的增长,员工收入也不断增长。那时候的李小勇,深得员工拥护。
然而,这时候的李小勇,渐渐发生了改变。
当上企业负责人以后,李小勇放松了自律。他遗忘了自己在企业领导的身份前,首先是一名党员。他有意或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弱化了党的领导,希望从严治党在企业能放宽标准,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他开始追求物质享受,喜欢“新、奇、贵”,着迷“名、特、优”,用手机喜欢用最新、最好的,衣服要买名牌的,鞋子要穿高端的……年轻时一心干干净净做人做事的理念被膨胀的物欲扫得荡然无存。
李小勇在公开场合经常会说“党纪国法大于天”,内心却觉得党纪国法离自己太远。于是,一个曾经对未来充满追求、对丑恶充满厌恶的年轻人,一个有着大好前途的国企负责人,没能抵挡住追逐金钱的欲望,走上了违纪违规的道路。
心理失衡 “能人”滑向违纪违规深渊
党的观念淡漠,导致李小勇把自己混同为“老板”,行事风格与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风马牛不相及。他更是颠倒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为成绩都是自己干出来的,忘记了首先是组织给的机遇和信任。不难想象,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必然要出大问题!
最终,李小勇思想的天平滑到了“私利”的一端。
这时,民营书商李某的出现,正好成为李小勇踩上纪律高压线的助推器。
虽然党的十八大以后看着“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李小勇感觉到紧张害怕,但是又认为党的监督不会普照到阴暗角落,侥幸地认为自己没有染指有风险、高关注度的领域,完全可以瞒天过海,天衣无缝。2009年,李某为了和教育社合作经营《课堂作业》项目,找到时任教育社社长李小勇帮忙。李某说:“由我负责《课堂作业》的编写和将《课堂作业》列入《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免费提供国家课程辅助资源目录》,教育社负责出版,等项目达成实施且收回投资成本后,我把所得利润的一半分给你。”
李小勇想了想,同意了。
同年5月,李小勇主持召开教育社社务会,提出引入民营企业共同经营《课堂作业》项目,获得通过。
一念错,步步错。
2009年底,觉得李小勇好说话的李某再次找上门来,向李小勇表示希望能够利用自己的发行渠道和教育社合作组建新的公司,经营教育产品,分享广西教辅市场。
这是个更大的诱惑。李小勇起了“捞一把”的念头。
李小勇很快与李某商定,新公司成立后在收回投资资金的前提下,他将获得李某所得利润的三分之一。
2010年3月17日,教育社和李某共同注册成立了广西琅文教育图书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4年,琅文公司共计转给李某税后分红款8笔,金额1268万余元。而李某为了感谢李小勇,先后9次送给李小勇现金共计675万元。李小勇都一一笑纳了。
妨碍审查 帮助“合作伙伴”仓皇出逃
2015年1月29日,新华集团董事长黄健被自治区纪委纪律审查人员带走接受纪律审查。尽管黄健与李小勇之间并无工作以外的“关联”,但心虚的李小勇还是慌了。
李小勇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立即给“合作伙伴”李某打电话,并约好晚上见面。
当晚,李小勇和李某作出了让李某出去躲一躲的决定。
由于担心李某的车容易被发现,李小勇提议:“我有一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车辆,可以提供给你使用。”之后,他将一辆越野车和5张不记名电话卡交给了李某。
李某驾驶该车先后到贵阳、重庆、西安、长沙等地躲避调查。其间,李某一直使用李小勇提供的无记名电话卡与李小勇保持联系,李小勇也通过电话告诉李某自治区纪委在新华集团开展调查的一些情况。潜逃在外的感觉很不好受,李某觉得躲了半个月应该没事儿了,抱着侥幸心理驱车回南宁。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15年2月15日,他刚刚回到南宁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为李某躲避调查提供车辆和电话卡的李小勇,因为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自治区纪委纪律审查。
2015年9月,李小勇被开除党籍、公职。2016年5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小勇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警钟长鸣
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国有企业负责人习惯被称作“董事长”,忘记了自己作为“书记”的称呼,这是国企党建弱化的表现,也是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弱化的体现。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既然是党任命的干部,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这个“治本”就是“治权”,重在分好权、用好权、控好权上制定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