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在10多年前曾经因集资而遭遇法院起诉的年轻女子,围绕着她的行为罪与非罪,杀与不杀,搅起了中国从庙堂到草根的激烈争议。如今,她在监狱里已经服刑11年,她也由靓丽的青春少女变成了一个中年女人。
冰川思想库特约撰稿 | 周俊生
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到杭州,在浙江省高院就吴英起诉东阳市政府一案,举行立案再审听证会。
吴英,在10多年前曾经因集资而遭遇法院起诉的年轻女子,围绕着她的行为罪与非罪,杀与不杀,搅起了中国从庙堂到草根的激烈争议,舆论的呼声未能把她从牢狱中解救出来,但还是将她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
如今,她在监狱里已经服刑11年,她也由靓丽的青春少女变成了一个中年女人。
但是,她的官司并未因为她正在服刑,失去了人身自由而完结。2013年5月,吴英对东阳市政府提出行政诉讼,要求返还当时被封存的公司财产及营业执照。两年多后,金华市中院就此作出裁定,不予立案。吴英随即向浙江省高院上诉,但又被省高院驳回。吴英方面随即发起再审申请。
▲曝吴英减刑案现场庭审画面
与此同时,吴英案刑事部分也在2013年提出申请再诉,但迄今没有得到浙江省高院回复。
此次由最高院主持再审申请的听证,使似乎已经尘埃落定的吴英案再度强烈地吸引了人们的眼球。
由于在此之前,最高院于去年年底作出决定,将依法再审顾雏军案等三起重大的涉产权案件,因此,最高院派员亲赴浙江了解情况的行动,难免让人浮想联翩:同样是涉及产权的吴英案,是否能像最高院明确的那三桩涉产权案一样进入重审程序呢?进而言之,吴英是否有机会通过再审洗清罪名,走出牢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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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进入人们视野,最早还是在十多年前。
谁也忘不了那个让人心情激荡的时期,那似乎是个遍地是黄金的时代:吕梁在股市上的K线图虽然已经断裂,但炒股的队伍仍在快速膨胀;房地产市场刚刚建立,先知先觉的人们像买青菜一样大把购房。总之,只要听说什么能够赚钱,马上就能够引来成千上万的叫作投资者的人。
吴英,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身价几亿的资产,她旗下的本色集团一出手就可以把东阳的一条街买下来。
2006年,当年轻的吴英出现在媒体面前的时候,见多识广的老记要把自己的眼睛揉上好几遍才敢相信这是真的。
▲少年时代的吴英
传奇的时代塑造传奇的人。吴英向媒体介绍说,她是以经营羊胎素、汽车租赁等起家的。
对于吴英自曝的“第一桶金”,人们将信将疑,但吴英接踵而至的大笔投资和行为却让人目瞪口呆: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500万元捐助东阳的光彩事业(扶贫开发项目);一次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两个月内在东阳开出12家大型实业;她开出的洗车店和洗衣店都是免费的……
一年前,吴英在认识她的人眼里,还只是县城某服务场所的小老板,何以过了一年就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吴英靠什么手段能够在市场上挥洒自如?
舆论普遍怀疑吴英和本色集团得到了银行等的支持,或者吴英有自己秘密的聚财手段。但媒体调查发现,吴英虽然确实向银行贷款,但数额并不算很大,而且没有发生还不出贷款的纪录。
终于,一年后,答案出来了。2007年2月,浙江东阳市政府宣布,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县公安局拘捕,吴英旗下的本色集团也被立案调查。
原来,吴英的本色集团是以非法集资的方式,迅速聚敛了大量资金。但是,按当时我国对金融市场的管理来说,这直接形成了对我国金融市场管理法规的挑战,政府出面干预,法律采取严惩手段,自然在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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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吴英被抓捕的第一天起,舆论对她就出现了一边倒的同情和支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在我国是一项很重的罪名,只要达到一定数额,就可判处死刑这一最高刑罚。
在吴英之前,浙江已经有一位外号“小姑娘”的农村女性因这一罪名而被判了死刑并伏法。但事实证明,这种严厉的刑罚并没有挡住民间自发的金融往来。
▲吴英事件登上杂志封面
我国的金融体系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民间金融因为不在计划之内而被严厉遏制,金融法律的框架也是为保护国有银行的利益而设计的。
但是,随着民间经济的日益活跃,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迫切,而国有银行很少会顾及到民间经济的这种需求,这就迫使一些民营企业只能自己到市场上寻找“口粮”。
与此同时,各大银行实行的统一利率使老百姓对储蓄丧失了兴趣,特别是在通货膨胀不断高企的情况下,过低的利率也在驱使百姓将钱转投民间出现的集资活动。
这使得我国的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后一度出现了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金融渠道和处于地下状态的不受法律保护的灰色市场两个领域,民间自发的集资活动干扰了国有银行的储蓄集资,因此受到严厉打击。
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调亮相的吴英和本色集团无疑站到了枪口之下。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在2008年11月送达的对吴英的起诉书显示,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息为诱饵,从林卫平、徐玉兰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涉嫌集资诈骗,共计11笔具体诈骗事项,总计近3.9亿元。
2009年12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吴英,罪名从原来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换成了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吴英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4月16日上午,吴英出庭受审,一审宣判死刑
但是,这一次对吴英的判决却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弹。如果说在吴英高调亮相的时候,媒体对她还是抱有怀疑态度的话,当她因此而要承受生命的代价时,舆论已经完全转向于她,特别是法院判定吴英的借贷属于集资诈骗,更是充满了争议。
毕竟改革开放已有多年,对于民间自发的金融往来再像以往那样一棒子打杀,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实践上都已站不住脚,多位著名的企业家和法律工作者也在不同场合发声质疑这一判决,并向最高院发出“枪下留人”的呼吁。
终于,司法向舆论释放了善意,最高院作出复核,案件发回重审,吴英的死刑改判为死缓,其后又改判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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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吴英一案的影响渐渐淡去,但是民间金融已经取得合法的地位,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利率也已实现市场化,甚至,民营资本可以组建自负盈亏的民间银行。
改革开放的脚步之快,已经超越了十年前吴英案发时的诸多理念之争。而今天回过头来看这起当时轰动全国的案子,虽然司法部门按照当时的法律办事不能算错,但其中留下的遗憾仍然值得反思。
据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说,本色集团的借贷,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借贷人清楚吴英的资金运作状况,而当时本色集团的资产,完全足够偿还债务。如果吴永正的这些说法可靠的话,当时对吴英和本色集团采取的行动或者“操之过急”。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
更为重要的是,吴英案还留下了各种复杂的迷团。
吴英在服刑后之所以要起诉东阳市政府,是要求归还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但却迟迟未得到回应,法院也拒不立案。这起案件过去差不多已有十年,当时查封扣押的各类物资如今在哪,能否能物归原主,都充满疑问。
据东阳市政府官方早前通报,吴英案涉及的债务约为5.6亿元。案发时,东阳市公安机关查封的吴英案资产包括用集资诈骗款购买的东阳等地的109处房产、70多件珠宝以及汽车、库存的建材等,2008年的评估价约1.7亿元(珠宝除外);另外,还有涉案资金1800余万元存在专案账户,是前期拍卖车辆所得及追回的赃款。
这还只是由政府单方面进行的评估。
围绕着吴英一案,还曾经出现了种种怪事。比如,当法院判处吴英死刑而舆论呼吁枪下留人时,当地却出现了多位官员联名写信要求处死吴英的事情。
▲吴英大事记时间轴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们对最高法派员到杭州参与吴英起诉东阳市政府的立案听证会抱有期待。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讼的若干意见》颁布施行,其中第一条就要求对于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一律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同时第四条还要求坚决清理限制当事人诉权的“土政策”。
吴英在当年东阳的投资以及经营举措有种种不足或问题,她的基本权利却应该保护。
实事求是地说,在吴英入狱以后,我国金融市场改革所取得的进步,对吴英一案是有推动作用的,当时吴英被控的一些罪名,在今天已经合法化或者说脱罪化了。
假如吴英在今天从事她在10多年前做过的那些事,遭遇缧绁之祸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
据悉,吴英在服满无期徒刑3年后,目前又到减刑窗口,是否按相关规定改为有期徒刑值得关注。而即使减刑,从目前来看,吴英要服完漫长的刑期,走出监狱时也已年过花甲。
那时候,相信我国的金融市场改革将更为发展,而届时当吴英颤颤微微地走出监狱仰望蓝天的时候,我们,和我们的后代如何面对这位一身创伤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