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17-013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分立概述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合盛”)进行存续分立,以理清业务类型、优化公司架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分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分立相关手续等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二、分立前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697810678Y
法定代表人:罗立国
注册资本:59,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1号
经营范围:有机硅、工业硅及有机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及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主要股东: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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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资产
目前,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主要有:工业硅、石墨电极及其相关资产。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原则及方式
公司拟按业务类型对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分立成两家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将继续存续,与碳素石墨电极相关资产、负债转移至新设的公司,该公司名称暂定为石河子市西部宁新碳素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西部宁新碳素”)。
(二)分立前后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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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分割情况
以 201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西部合盛和西部宁新碳素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未审计)分别如下:
由于本次分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分割和调整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办理,故以上分割和调整的资产、负债数据最终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立相关手续的实际数据为准。
(四)债权债务分割
西部合盛分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继续由西部合盛承担,西部宁新碳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西部合盛分立前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西部合盛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分立期间新增资产、负债的处置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的次日至西部宁新碳素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若西部合盛相应资产、负债项目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西部合盛及西部宁新碳素在分立完成后按以下原则继承并进行相应的会计账务调整:分立期间新增的石墨碳素电极制品资产、负债由西部宁新碳素承担;其余所有新增资产、负债等全部由西部合盛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根据工业硅产品与石墨碳素电极制品业务的类型不同对西部合盛进行了分立,有利于公司理清业务体系,优化公司架构,加强内部管理。
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和业务属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
1、本次分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分立相关手续及签署协议等事项。
2、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