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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从事剧烈体育活动】男童在莲花山巴图鲁乐园摔伤致面部骨折,景区回应:赔偿需走法律途径 被保险人从事剧烈体育活动一般经

“五一”小长假,于先生一家本想出门游玩度过一个快乐的假期,没想到高高兴兴出门去,回家来孩子已是“鼻青脸肿”。

7月18日,网络上一则男孩在长春世茂莲花山巴图鲁乐园摔伤面部的消息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7月20日,二三里资讯(二三里吉林省帮办热线)联系到了男孩父亲于先生。

孩子摔伤景区医务室大门紧闭

于先生介绍,他的儿子今年13岁,正在上初一,2021年5月1日,他领着孩子到莲花山巴图鲁乐园游玩,先是上山乘坐了空中缆车,之后又走了玻璃悬索桥,在下山时,于先生没有见到专门的下山通道,便带领着孩子随着游客们从一处土路走了下去。没想到,孩子竟不慎踩在石头上摔倒在地。

于先生说:“孩子摔得面目全非,当时我们都懵了,幸好遇到了很多好心人,他们帮着处理伤口,找了门票上的电话求助,还帮我把孩子抬下山。我们去了景区的医务室才发现医务室是锁门的状态,去了诊所,人家都说伤太重了收不了。”

医院诊断面部骨折、脑积液

于先生认为景区应承担责任

次日,于先生带领孩子来到中日联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医院给出影像学诊断为额骨骨折、鼻骨骨折、脑积液等。随后孩子一直在进行住院治疗,近期已出院,目前恢复情况良好,但是面部仍有明显疤痕,且医嘱不可剧烈运动。

据于先生回忆,当时下山通道处没有任何标识,所行走的土路也是坡陡路滑、遍布石子。“那坡大人走都有点费劲,我都差点摔了,何况孩子。而且在下山处我没有见到任何导向标识,就算是提醒安全的标识也没有。”

于先生认为孩子的治疗费用应由景区来承担,景区最开始也应允说可以负责,因为景区有保险,但很快于先生发现事情没这么顺利。

于先生:"我去保险公司一问,对方说这个景区的保险顶格就1万5千元,我们花费了将近6万元,这还没算其中营养费、护理费用等等的。我们只是想把治疗的费用报了,但是我再找景区他们就不管了。"

景区:同意赔偿

但需要走正规的法律途径

针对于先生的说法,21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门票上标识的景区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上报情况。

21日中午,记者接到一位自称是巴图鲁乐园工作人员的电话,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于先生表述的情况与景区掌握的实际情况不符,目前文旅局和景区都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关于解决方案首先会给游客一个合理化的结果,并且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我们景区出现了问题,不是不承担责任,而是赔偿需要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这方面工作我们也在积极的沟通协调。”

律师:如果于先生所言属实,景区应承担一定责任

针对于先生的遭遇,7月23日,记者咨询了律师,天津景元律师事务所卜若梁律师:景区对游客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在容易发生危险的位置应当设有提示安全的标识。如果于先生说的情况属实,景区既没有提示危险的标识,医务室也是锁门的状态,耽误了伤者急救。说明景区管理者未能正确应对游客的情况反应,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存在瑕疵和过错,在避免被害人重伤的损害后果的发生上存在一定缺失,未尽以上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于先生若与景区协商不成,难以得到赔偿,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孩子的权益。

后续进展,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刘媛媛 编辑 王祥)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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