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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男子醉驾撞车花钱私了 找朋友回现场摆拍被识破
海峡网2月1日讯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小强 文/图)醉驾撞车赔钱私了,越想越不甘心,找来朋友演戏想骗保。今天凌晨1时许,在泉州市区北清路,曾某的谎言被丰泽交警当场识破。坐在警车上,他激动地流泪,跟四岁的女儿道歉,说“不要恨爸爸”。
事情得从30日说起,今年30岁的曾某是惠安某饭店的厨师。当晚,他收了一名学徒黄某,两人一起喝了几杯酒。散场时,曾某自己开车载着黄某,准备回南安丰州。今天0点左右,车辆行驶至北清路剑影学校路段时,与一部从掉头区横穿马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除了导致两辆车受损外,电动车驾驶员还受了伤。
在本起事故中,曾某的车也受损
曾某下车后,与伤者进行协商,同意向其赔付4000元人民币私了。随后,事故双方各自离开,只留下一部毁损的电动车在现场。
在回家途中,曾某越想越不对劲,觉得4000元不是一笔小钱,加上自己的车损也不小。经过深思熟虑,曾某决定自导自演一出好戏。凌晨1时20分,他叫上了黄某以及女性朋友李某,一起回到了事故现场。由李某扮演小车女司机,学徒黄某扮演电动车驾驶员,而喝过酒的曾某则扮演小车上乘客。利用原先的事故现场,曾某叫来了保险并报了警。
丰泽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蒋中昌到达现场后,现场就揭穿了曾某的谎言。原来,民警早就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和卡口视频,记住了驾驶员的面貌特征,驾车的就是曾某,而不是站在民警眼前的女司机李某。
经鉴定,曾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15mg/100ml,达醉驾标准。在丰泽交警大队讯问室里,曾某再次流下了后悔的眼泪,直言“最庆幸的是人没事。喝了酒真的是不能开车。”
目前,曾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丰泽交警提醒,春节将至,亲戚朋友间聚餐饮酒增多,各位司机朋友们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将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