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办理过先人的房产继承手续,你就理解了个中的各种复杂。这个时候,必须得套用傅宝宝的那句话——
不过,最近传来一个好消息,让大家很是兴奋——
7月,司法部出通知,废除实施多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屋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翻译成人话:继承或者遗赠房产的过户手续,不再要求必须强制公证。
要知道,“公证”要收钱的!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很兴奋,这回可以省下一笔钱了。要知道,继承的公证费可不少,一般是房产估价的2%,对于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房产,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正是如此,也有报道认为,如今,继承是比买卖、赠与都合算的,最适合留给子女的办法。
是不是真是这样的?
真相帝来了!
有律师告诉羊城派记者,几乎90%的自然继承(先人未留下公证遗嘱),后人若想继承而未预先公证,自己去过户,操作起来难度那是相当的大。换句话说,不公证的话,可能你根本无法完成继承!
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秋告诉羊城派记者,只有相对简单的情况,比如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而祖辈都已不在世,且具备书面档案,手续齐全,资料清楚,才有可能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申请房管部门预收预审资料,之后再办理具体的继承手续。
但相对复杂的情况,比如祖父母的情况难以取得书面资料,你不提供公证,房管部门压根儿不会给你继承。这一关,就卡你没商量了好吗?
售楼部里,常常能看到很多老人家也来看楼、买楼
就以最简单的,独生子女,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问题来举例吧。假如你不想公证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要继承父母的房产。一般程序下,要打通以下四关:
1、证明:你妈是你妈而且你没有兄弟姐妹
2、证明:你爸是你妈的丈夫而且婚姻关系没有瑕疵
3、证明:你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还是否在世,不在世的要在他们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生前档案保管单位开出死亡证明。
4、假如你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有一方尚在世那就更杯具了,你要让你叔叔伯伯、舅舅阿姨等等三姑六姨都出面,并书面申明放弃房产继承。
完蛋,他们不在广州啊!他们出国了呀!不管,就算他们在虫洞里,你也得找回来。
缺一,杯具。
没有可信的书面证明,杯具。
如果你确定你能打通以上这些关卡,那么,你可以不去公证处,不用缴纳公证费,就酱咯!
来源|羊城派责编|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