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8年2月5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泰铢交易方式,从人民币对泰铢区域交易发展为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且为积极配合“一带一路”倡议,人民币兑泰铢直接交易暂不收取交易手续费,暂免期至2020年7月31日。此项规定进一步促进中国与泰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人民币和泰铢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
据了解,早在2011年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就已经在云南昆明启动,当时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的云南省分行,富滇银行、盘谷银行(中国)参与这一交易,而今年2月5日开启直接交易后,人民币兑泰铢直接交易银行已经扩大到了13家,新增中信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大华银行(中国)、开泰银行(中国)、华侨永亨银行(中国)。
自此,人民币兑换泰铢将不需要通过美元进行兑换,而是直接进行交易,将大大降低反复兑换带来的风险以及降低手续费,对于两国企业贸易投资带来极大便利。对中国人民银行此项政策的实施,泰国国家银行战略组织关系处副处长赞塔婉女士代表泰国国家银行表示很欣慰,相信未来中泰贸易和投资将因此变得更加频繁和便捷,将中泰两国联系的更加紧密。(记者 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