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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独家|迎规范时代!上海银保监局正式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管理暂行办法

财联社(上海,记者 潘婷)讯,财联社记者独家获悉,上海银保监局4月27日正式下发《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分析称,《办法》实施监管推动,强化对业务、对人员的双向监管穿透。

具体来看,《办法》从人员、业务两方面划分了合规部门、岗位设置标准,进行专人、专岗、专门部门等分类设置。如从业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下的中介机构,代理保费、经纪保费占辖区保费收入比例在0.5%以下的,应指定专人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各机构要按“就紧不就松”的原则,确定合规管理工作机制,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规人员。同时,上海银保监局也将结合2020年度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实际,确定机构分类情况并另行通知。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删去了“合规负责人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这一说法。某保险中介机构合规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对高管有明确规定,或与其有出入。

上述人士认为,国家提倡“放管服”改革,此前业内也取消了董监高的入职考试,就是希望进一步厘清监管与市场的边界。董监高任职根本上来说属于市场主体自主决策权。虽然合规负责人原则上属高管行列,但《办法》中删去此说法,是更恰当且谨慎的行为。

他还表示,2017年下发的《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指引》(下称《指引》)有效期为三年,《办法》的出台取代了《指引》,标准更高,规则更细化,整体向保险公司看齐;聚焦合规岗位的设置标准及其职责范围,同时将合规责任上升至董事会层面,是上海进行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一次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就影响来看,上述人士认为,《办法》自7月实施,各负责机构的准备工作要在此前到位,同时要于10月前报送合规报告,对各机构来说,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此外,由于辖内各机构大大小小约有400家,监管部门人员有限,监管压力也不小。

据财联社记者此前独家获悉的征求意见稿显示,监管表示,《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银行业保险业合规管理示范区”建设要求,规范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治理结构,加强合规管理。

据了解,此前,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韩沂曾表示,2018年上海银保监局在系统内首次提出要创建“上海银行业合规管理示范区”的目标。保险和银行监管的市场、标准是一体的,合规管理示范区的要求也同样适用于上海保险业。

上述人士还表示,《办法》也和监管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有关。上海银保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宇去年曾表示,进行监管推动,把对业务的监管穿透到对人的监管。该人士分析称,保险业各类乱象“冒头”,实质是人员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才能源头上杜绝乱象。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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