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定市进入机动车辆报废高峰期,报废的机动车咋处理?卖破烂有没有隐患?交到回收公司作价如何?机动车零件会不会改头换面再次进入改装车市场……6月17日,带着众多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访交警部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为您实地探访。
首席记者 邸志永
报废高峰 我市10多万辆机动车应强制报废
“2001年—2005年,保定进入机动车购车高峰期。而今,10多年过去,已经到报废高峰期了。”6月17日下午,中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的负责人李江涛告诉记者,如今,保定市得有10多万辆机动车面临强制报废。在6月16日我市交警部门的官方微信平台中,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31日,我市有104729辆机动车超过3个检验周期,应强制报废。其中重中型货车(含挂车) 6258辆,大中型公路客运车辆21辆,校车4辆,危险货物运输车1辆,其他车辆98445辆。
如何处理 一辆普桑作价450元,拆解后卖废铁
李江涛称,报废车拆解前需要核实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必须与被拆解车辆的大架号、发动机号全部相符,还得有监控录像证明。入库后按照质量和车况,来给车主付残值。“一般车辆按照400多元/吨,重型车600多元/吨。以老款桑塔纳为例,一辆差不多给车主450元左右吧!”
指着车间内被拆的半截夏利出租车,李江涛称,拆解后的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方向机等5个部件必须破坏,发动机打个10多厘米的孔,大架分割成几部分,彻底不能用才行……报废车分解后以卖废铁为主,卖废塑料橡胶为辅。
“现在废旧材料市场不景气,主要靠车内不多的一点有色金属,保险杠、反光镜、车门、玻璃窗升降机等能重复利用的零部件赚钱,要不然干这行更亏……”李江涛这样说。
行业尴尬 四大公司年处理不到两万辆,坦言“吃不饱”
面对10多万辆应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李江涛告诉记者,目前保定四大回收公司一年的处理能力在三万辆左右,但实际年回收量还不到两万辆。以中铁报废回收公司为例,每年处理能力在一万辆左右,实际每年只能处理2000辆左右,“大家都吃不饱”。
“关键是,很多人并不把报废车送到我们这里来。同样是一辆轿车,虽然我们能出具手续,但只能给车主四五百块钱,可卖给收破烂的能卖千数来块钱。”李江涛称,如果没有政策支持,很多市民并不买账,宁肯把报废车扔在家里或者卖给废品站。
安全隐患 卖报废车存风险,配件或流入拼装、改装市场
交警部门介绍,当前,回收拆解秩序较为混乱,报废车辆流失严重,报废、拼装汽车上路行驶等问题日益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带来严重隐患。
李江涛称,不走正规手续卖报废车存在一定风险。“按照规定,开报废车出事故司机担全责,卖报废车的原车主也得担一部分责任。我记得以前,保定一出租车司机就把自己的报废车卖了,结果中间倒了好多次手。后来有人开这车撞了人跑了,交警找到这个出租车司机,让他负责赔偿,据说最后赔了10多万……”
“不管是卖破烂还是流入拼装改装市场,原报废车主都有一定风险。万一出事,一个连带责任跑不了。”李江涛称,目前,我市仍有数万辆报废的机动车,不知流向何方。
相关法规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关链接
保定市四大回收公司
1、保定市报废回收公司
地址:保定市复兴中路1197号
联系电话:3350081、
2、中铁报废回收公司
地址:保定市南二环五尧乡政府西侧中铁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2170200、2130999、
3、定州市报废回收公司
地址:定州市南关
联系电话:2376501、2376502、
4、津徐报废回收公司
地址: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田庄村北
联系电话:8795150、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家用机动车
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 第21年起,每3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