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履行赔偿给付责任能力的重要指标,偿付能力一直是保险监管机构重点考核险企的一个关键点。
近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新披露了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最新一期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C级,根据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该险企目前属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将接受相应的监管措施。
永安保险资料图 图据东方IC
净现金流连续为负 风险综合评级降至C
据了解,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分为A、B、C、D四类,其中,C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偿付能力达标的保险公司需要同时符合3点。首先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第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第三是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要求的则被认定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永安保险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到6月30日,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都为247.03%。仅从数据上看,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完全能达标,但其一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却从以前的B级下调至C级。据了解,永安保险被下调风险综合评级,主要因其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的部分评估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监管评估标准存在差距。针对这些具体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先被监管谈话后收监管函 永安保险业务存在问题
根据刚发布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信息显示,该险企5月4日收到了监管谈话通知,6月4日又收到了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
永安保险发布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部分截图
业内人士透露,永安保险被监管要求谈话的原因是,其在2017年度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中排名落后。而今年6月4日,银保监会下发监管函指出,永安保险在2017年-2018年的意外险共保业务,存在核心业务系统缺少被保险人信息、“联共保”信息不准确,保费分摊比例与承担的保险责任比例不匹配,以及支付畸高经纪费等问题。
业内人士透露 业绩波动与人士震动和股东矛盾有关
据保监会数据显示,作为一家经营了22年的财险公司,永安保险目前由三大股东分别持股——持股20%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83%的上海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持股16.18%的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今年上半年,永安保险取得保费收入50.11亿元,同比增长了14.15%;其中,车险业务保费收入34.78亿元,同比增长了6.30%;财产险保费收入为4.64亿元,同比增长了8.59%;意健险收入为8.45亿元,同比增长了97.61%。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约为3亿元,同比下降了50.2%。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业绩大幅波动,与其近两年面临的人事震动和股东矛盾有关。从永安保险“建议加强股东协调沟通工作,努力就章程修改等事项达成一致”的表述来看,股东之间对公司的发展存在不同意见,公司章程修改进展不顺。同时在股权方面,凯撒旅游7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永安保险2260万股股份以每股2.57元的价格转让给陕国投,交易金额5808.2万元。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本次交易尚需银保监会批准。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田园
编辑 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