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解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三大难题”——人难找、财难找、惩戒难,近日,船营法院首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签约悬赏保险项目,建立了“法院执行--商业保险”悬赏保险服务合作机制。
“通过悬赏公告让社会公众成为潜在的赏金猎人,对失信被执行人揭其丑、公其行,做到谁逃债就让谁‘丢脸’,让他们无所遁形、无‘福’可享、人人喊打。”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亚彬介绍,“悬赏执行”是指通过保险公司发布悬赏公告,改变以往法院工作人员只能在失信人居住地的街道、村屯等张贴通知,发布范围小、效果差的劣势,依靠保险公司强大的商业动员能力通过宣传员深入城乡街道、电子大屏幕24小时滚动播出、微信公众平台传播转发等方式,最大可能的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心理压力,迫使其自动履行债务。
申请执行人小常是对悬赏公告浓厚兴趣者之一,本来下午三点的签约仪式,他中午12点就早早来到了该院签约地点。他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曾经有一位叫王某的客户,向他们公司借贷5万元,到期未能偿还,小贷公司不得已诉至法院,可王某却已杳无踪迹。后来,经法院依职权查询,未发现他名下还有财产可供执行,小常也无法举证有财产可供执行,还钱的事就这样拖了下来。但小常四处打听得知,王某在外地可能还有房产或者土地。所以,当小常听说有悬赏保险执行制度后,立马向船营法院申请对王某发布悬赏公告,小常随后疑惑的表示,悬赏价格是怎么规定的呢?
保险公司法务张吉祥解释道:“我们采用保费是担保价格十分之一的方式计算,也就是说总保费申请人拿10%,我们保险公司承担90%,例如你有5万元债权,你付出5000元,即可悬赏5万元”
“那我缴纳5000元”小常干脆的回答道。
“感觉被执行人可能有财物,可我拿不出依据,希望通过悬赏方式来请求社会公众的参与,早日实现权利。”小常的想法,跟其他几名打算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一样。其他几位申请执行人也依据自己的债权,选择了不同保额。
据悉,保险“悬赏逮老赖”,弥补了司法自身的缺陷和不足,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法院查人难、找物难的执行难题,是公权力对接商业市场的一次有益尝试,而且充分考虑到了申请执行人本身经济不宽裕的事实,仅以10%保金即可取得悬赏额百分之百的效果,缓解了申请人经济负担,激励了更多的申请人进入到悬赏保险这个项目中来,实现良性循环,努力让“执行难”不再难!
(来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