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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仲裁中止审理的依据 中止审理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AI答案

本文是小编为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撰写,不知道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中止审理: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很多人对中止审理这件事情都是一知半解的,面对这个法律问题,读法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中止审理的依据,理由和情况。快来看看小编的整理吧!了解中止审理的依据吧!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中止审理的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 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 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 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三、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 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就中止审理的依据总结的相关内容,并且分析了各个案件中的依据。中止审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提出的,提出中止审理是需要有一定技巧的,因此,读法小编建议您最好在专业的律师指导下进行诉讼。

相信读者朋友经过小编一番耐心的解答已经对“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已经有较深的了解,若还存在疑惑可通过站内搜索找到答案。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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