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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官网专题之河南高考体检3月下旬开始,这些事项不注意会影响录取

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下旬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

未经高招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时间

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21日开始,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三体检地点

考生须在报考所在地的市(县、区)参加体检,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规定选用体检医院(医疗单位)。

四防疫要求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主动接受并配合做好体检前14天的健康状况排查工作,集中就读的在校生,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未在校集中就读的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过健康码、行程码等进行排查,确保结果准确、无遗漏。

入场时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保持足够间隔距离,降低人群聚集度,减少感染风险;非在校生还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方可进行体检。

考生在体检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的,须经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综合研判并凭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另行妥善安排。

五注意事项

01考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守则》等有关规定,熟悉体检流程,遵守体检秩序,知晓体检结论异常对填报志愿及录取的影响。体检前要保证充足睡眠,防止感冒,休息好眼睛,不乱服药物,将身心调到最佳状态。

02考生要按照要求诚信应检,体检时将认真核查身份信息,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03体检工作结束后,考生要认真阅读本人各项体检结果,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

04今年我省高考继续实行“无声入场”,体检信息采集时,体内植有金属的考生,应主动报告植入的具体部位,由工作人员核准后录入系统,以便高考时顺利通过入场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多个省市再次明确提到:

按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

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其中,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通知关于此项的说明最为完整:

按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按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指导意见》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按照《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不少省市还没体检的考生将在3月初后陆续开检,家长和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高考体检是高考录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一些体检项目不过关,志愿填报时部分专业也会受限。


什么疾病对高考录取有影响?

1.分三类对待有缺陷者或疾病者

一是学校不予录取的疾病或缺陷;

二是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的疾病或缺陷;

三是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疾病和缺陷。

从《指导意见》看,除了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不宜就读专业”属指导性建议

《指导意见》出现了“不宜就读专业”的说法,它的意思是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然而,如果今后就业受到影响,考生必须自己承担责任。

残疾考生受到保护《指导意见》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为其残疾而不予录取。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3、肺结核影响录取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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