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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4年实行“新高考”

15日,我省发布《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区)之一,我省将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2024年实行“新高考”。

按照《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新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其中,考生应从物理、历史中首选1门,从另外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再选2门,即“3+1+2”模式。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本轮高考综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充分保障了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来源:长春日报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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