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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高考文科二本分数线,干货看这篇!唐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公告

为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招生秩序,维护广大考生和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通知》(保教发〔202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现将我县高中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告知如下:

一、中考后考生估分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估分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二、唐县第一中学、唐县第二中学、唐县田家炳中学在唐县初中学校毕业生中招生;启明高中在市教育局核准的范围内招生,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设立单独批次录取。保定市以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县招生,由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从2022年起,停止保定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县招生。

三、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对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四、唐县第一中学指标,根据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片外生和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的实际分数参加排队录取。

易地扶贫搬迁到县城安置小区(金泰城市花园)家庭子女,转学安排到县城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五、各初中学校根据指标到校分配人数和唐县第一中学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中考成绩排队录取。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将收回,在全县已报一中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补充录取。各初中学校符合报考条件但放弃报考一中而产生的空指标收回,按线上未录取考生数,按比例二次指标到各初中学校补录(录取分数线以上),再次未完成指标,按分数补录。

六、参加中考并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七、严禁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保定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保定市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进行的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自行承担,唐县教体局不予确认录取结果,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工作。

八、录取批次

提前一批:“3+4”中职与“3+4”本科、各类特色班及合作办学类招生,设1个志愿;

提前二批:保定市主城区省级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唐县第一中学指标生录取,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唐县第二中学、唐县田家炳中学录取,设1个志愿;

第三批次:保定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设1个志愿;

第四批次: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含唐县启明高中)录取,设1个志愿;

第五批次:五年制高职大专(含3+2)录取,设1个志愿;

第六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唐县职教中心)录取,设1个志愿。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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