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是我非常尊敬的作家,他的《活着》、《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等等作品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他那平实语言,极具深邃地思考,钱钟书式的幽默,都强烈传达出对现实生活中人及人的命运迷惑、思考、同情……。尽管做好了压抑的心理准备,在读起余华《第七天》后,还是多出了一些黑色、阴郁的感觉。
小说是这样开头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第一人称的“我”,其实是一个死去的人,用余华惯有的平静叙述者风格,娓娓道来发生在“我”和爱人李青、鼠妹和武超、父亲杨金彪、谭家鑫一家……等等老百姓的故事,或许说是悲剧更确切些。这些人物在这个(死去)世界和那个(现实)世界生活着,经历着火灾、自杀、被杀、车祸……,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而拆迁、墓地涨价、死婴、卖肾……,这些社会问题被描述的自然而然,真实的荒唐,又荒唐的如此真实。余华以其巧妙地构思把当代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去揭示问题、分析问题。这不是一个遥远荒诞的故事 ,而是直面真实地生活。
“我”回忆了养父——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杨金彪,捡到了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并从厕所掉了下去的他,从此单身汉的养父就全身心地当起超级奶爸,把“我”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喂奶粉,喂水,甚至学会织毛衣,为了“我”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也曾经把“我”丢在河畔街,又经受良心折磨一夜没睡返回去找回“我”,并且为自己的狠心自责一生,最后就是死在丢弃过“我”的地方。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经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这是全书写得最好的感情故事。
“我”还回忆了自己生前和前妻李青的爱情。一个被无数男人爱慕,美丽又有大好前程的女孩,一个普通木讷但善良诚实的男青年,最终携手走在一起。但李青为了梦想还是没经受住考验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婚创业,最后,她也死于自己的梦想,死于男人的背叛。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
作为对比,另一种爱情发生在鼠妹和伍超之间,则更令人唏嘘和感动。两个怀揣着美好向往,努力工作的年轻人,一个因为男朋友送山寨苹果感觉被欺骗,恋爱中的小脾气爆发,赌气要跳楼却真的坠落,一个悲痛欲绝卖肾为心爱的女人买昂贵的墓地。武超卖肾后感染又舍不得动鼠妹的墓地钱,最终来到这个世界时,正是鼠妹把自己打扮成新娘,开心地去了武超为她买的永生之地,死后他们都没能在一起!他们2个代表了社会上最底层的人,有着最单纯最具忍耐品格的打工者,他们所遭受的那些欺辱、迫不得已,甚至为了对方去乞讨一口吃的,都是血淋淋的现实。
还有“我“的“妈妈“李月珍夫妇,他们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在即将前去美国和女儿团聚之前,无意中发现扔在河里作为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死婴,并力图为他们寻找真相,却莫名死于车祸,在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代表着一种社会正义感,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有人说,这是余华写的最差的小说,但我认为,相比《活着》,这部小说更具现实意义,这些人和事就像发生在身边,每天都在上演,正如余华想表达的那样,无论善与恶,美与丑,在七天这样一种轮回中,我们终将走进永生之地,或,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