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月17日讯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已经结束,烟台市福山一中顺利通过复查并被授予“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刚刚公布的《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中,福山一中榜上有名。2016年,福山一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取得了突出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文明烟台”乃至“文明山东”建设。(市民记者 马国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