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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教育网】2017秋季芜湖市芜湖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芜湖华图同步芜湖县教育局提供:2017秋季芜湖市芜湖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8:00至11月5日17:30。

芜湖县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就芜湖县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学校)在芜湖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芜湖县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报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年秋季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申报人网上填报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还需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8:00至11月5日17:30,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

2、申报人选择“芜湖县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

3、申报人要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严格按网上提示的要求自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证件照,后期体检与办证均用同版照片);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须填写本人联系号码);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密码、电子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7、在网报结束之前,申报人可以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若显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为网报成功;若显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为网报失败,需修改完善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确认无误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8、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鉴定、审核盖章;

9、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填写好本人信息,粘贴免冠正面2寸近照1张(需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芜湖县医院门诊五楼体检科进行体检。日期为10月31日—11月6日(双休日除外),体检前一天休息好,晚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芜湖县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0553-2599322.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籍不在我县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聘用合同);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8)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照片,并另交1张2寸照片。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芜 湖 县 教 育 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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