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1号)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省教育厅面向全社会公开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寒假假期期间,如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存在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将学校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缩短假期、提前开学等情况,可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教育厅反映。
济南市教育局
0531-66608024
青岛市教育局
0532-85912178
淄博市教育局
0533-3183747/3184086
枣庄市教育局
0632-3324615
东营市教育局
0546-8327670
烟台市教育局
0535-2118675
潍坊市教育局
0536-8791010
济宁市教育局
0537-2315632
泰安市教育局
0538-6991143/6991354
威海市教育局
0631-5819729
日照市教育局
0633-8771917/8779313
临沂市教育局
0539-8312523
德州市教育局
0534-2321164
聊城市教育局
0635-8245525
滨州市教育局
0543-3188736/3188737
菏泽市教育局
0530-5333168/5333184
山东省教育厅
0531-81916516/81916517
【来源 新锐大众】
【实习 F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