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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中考专题之2019年西藏自治区中考考生政策加分信息的公告


2019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于5月15日结束。根据《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藏教考试〔2019〕5号)第八条“照顾政策”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经报名初审、招生办复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成招中招办汇总审核,现对考生政策加分信息进行公示。

一、总体情况

全区共计11927名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考生(含同时符合两项政策加分条件考生724名)。

(一)阿里、那曲户籍考生8514名;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292名;具有区内高海拔四类及以上县校初中三年学籍考生824名;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考生1名;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驻藏部队军人子女,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考生38名;驻藏消防救援在职人员子女考生1名。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二)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考生2973名;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4名;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考生4名;无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三)同时符合上述(一)、(二)项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二、公示时间

6月3日12时—6月30日12时

三、公示途径

1、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网址:)

2、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门户网站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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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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