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南昌9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卓琼)《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天发布。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份之一,江西将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招生录取方式方面,江西将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在今天下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介绍,这是《实施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根据《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全部科目,考试时间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随考随清,分别安排在每年5月末和11月末。选择性考试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实施方案》对成绩呈现方式也进行了说明。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历史、物理科目成绩以卷面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以等级转换分呈现。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郭杰忠说。
在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郭杰忠介绍,一是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二是健全高职院校统招录取方式。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三是根据中办、国办文件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意见的要求,出台高职院校专门考试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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