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2021年我区高考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以“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一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进行公告;二是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短信仅能向区内号码发送,发布对象包括:新闻媒体、盟市和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中校长和网上填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以及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网上填报志愿分为三个主要步骤:一是查阅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记录拟报考高校和专业的代码、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二是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和规定上网填报志愿;三是不断查看动态排名和各高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视排名情况修改志愿。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为防范招生中介机构或他人违背考生意愿代替决定补习的考生填报志愿,此类考生可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填报志愿权利的申请》 。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在办公平台上提交信息、打印确认表,并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禁止以该考生身份信息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考生在本人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刻前,可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打印《志愿确认表》。《志愿确认表》一经打印,其志愿信息将不得修改,录取时将按此志愿参加录取;未打印《志愿确认表》的,将按数据库中存储的考生志愿信息参加录取。
当次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规定进行投档。本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再次填报志愿的,则网上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和相应填报志愿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