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新申报
市级示范幼儿园实地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示范幼儿园新申报与复评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1〕88号)要求,市教育局在各地逐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2021年新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考核,拟授予丹江口市浪河镇中心幼儿园和房县金色童年幼儿园“十堰市示范幼儿园”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99838,8699849
电子邮箱:sysxqk@163.com
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市教育局25号信箱
邮政编码:442000
十堰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