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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18〕3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的符合分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数、教学质量和规范办学情况,我局将市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向初中学校进行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见滁教体基〔2018〕39号文件,现将2018年滁州市区三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指标予以公布。
两区教体局必须将指标分解情况公布到各初中学校,并在两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指标分解情况通过校园网、学校宣传栏等告知本校所有中考应届毕业生。各学校必须全面宣传、严格执行我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或阻止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指标到校生政策,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惠民政策,是推进教育均衡、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此项政策,重在支持帮扶薄弱学校,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和招生要求,把好指标到校生资格审查关,不得弄虚作假,严禁空挂学籍学生参加中考套取薄弱学校指标的行为,确保普高招生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3032193、3040066。
现将指标到校生分配相关细则公布如下:
1.滁州中学市区招生计划1000人,80%指标到校生计划为800人;滁州二中市区招生计划650人,80%指标到校生计划为 520人;实验中学市区招生计划700人,80%指标到校生计划为 560人。
2.空挂学籍和不在实际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一律回实际就读学校测算基数和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体校除外)。
3.在转入学校实际就读不满一学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原转出就读的学校测算基数和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
4.从外地(含六县市)学籍转回市区的初中学生,没有在转入学校实际就读的,纳入社会报名点测算基数和享受指标。
5.指标到校生的测算和享受仅限于应届毕业生。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5日
滁州市区2018年示范高中
指标到校生分解一览表
|责任总编:王兴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