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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专题之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相关要求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继续深化人才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逐步优化生源结构,不断提高生源质量。

二、划定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要认真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测算、自主确定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学科专业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有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要及时在学院网页上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应于参加本专业复试前至少24小时以上将所有审查资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yzb2641564@,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审查通过的考生将收到邮件回复,审查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调剂考生请于收到复试通知当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以相同形式发送至邮箱。

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完成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公布如下。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清晰完整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2个PDF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报考专业全称-考生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主题为“报考专业全称-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的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1.必需材料(命名为PDF1,所有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电子版,入学报到时再上交纸质材料存入学籍档案)

(1)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初试准考证

(4)思想政治审查表

(5)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须提供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每学期注册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还须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扫描或清晰拍照(若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截图)。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6)在职考生须提供由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中小学在职教师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还须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模板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招生工作)。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

(8)本人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尺寸、背景颜色不限,仅须调剂考生提供)。

2. 附加材料(命名为PDF2,考生可自愿提供)

(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英语专四/专八证书、全国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其他学业类获奖证书。考生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新生入学后需提交原件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复试

1.复试方式

为尽量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做到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我校2022年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

考生需要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具体复试要求、复试安排请登录报考学院网页查看。复试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按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要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2.复试时间

我校将于3月25日起启动复试工作,一志愿复试结束时间应不晚于4月10日,调剂复试结束时间不晚于4月18日。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统筹考虑,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确定。

复试时间及安排请关注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水平、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门,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4.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包含专业素养及能力(测试内容与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一致,形式自定)、外国语水平、综合能力测试等三部分,根据复试考核形式,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须达到及格以上,否则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满分100分。


五、调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一般不得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条件。

6.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或学科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录取及体检

1.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录取规定和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根据学校下达的硕士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权重和各分项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3.录取原则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2)如采用复试“一票淘汰制”的学院或学科专业,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明确的复试淘汰规则与机制,并提前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3)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4)经确认不符合学科专业报考规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查后一律不予录取。

(5)参加我校组织的优秀生源预选拔的复试考生,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以及各学院的录取要求方可复试录取。

(6)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模板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所有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须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学籍档案转入我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凡心理健康测试或体检结果不合格,无故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或体检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说明。


七、信息公开及监督

1.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信息的审核以及校园网站(https://yjs./)公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的发布与公示。各学院拟公布的复试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须在公布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公布。

2.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各学院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安排专人受理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等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复议申请表》,并提交至复试学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情况和录取结果等负责,须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对复试考生的各部分成绩、语音视频回放以及录取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本人,对考生提出的异议要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同时要协同学校宣传部、信管处对复试期间的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并及时应对,确保复试政策宣传解读正确有效。

如考生对学院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进一步向学校进行申诉。

对考生申诉的问题经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写出书面报告,并对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3.对招生复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说明

1.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2.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人数由各学院按照既定方案科学、合理确定。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对在复试过程中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学院,将视情节扣减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会同纪委综合室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巡查,通过现场和线上巡查等手段加强过程监管力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致远楼303室,电话:0916—2641564

纪委综合室:知行楼4层,电话:0916—2641591,邮箱:JIW@

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安排和部署实时调整。


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诚信复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远程网络考场打开视频候考、进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远程网络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远程网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的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远程网络复试,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要求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和应试环境检查。

三、考生应按要求在复试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在复试开始前确保硬件符合考试要求,并根据学校的通知进行软件测试;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区等待并参加远程网络复试,应当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设备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且全部设备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足够电量。

四、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远程网络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场所距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

五、考生主机位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长发考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复试过程中,后视镜头应当始终保持覆盖考生、桌面全景(包括屏幕全景)、周围场景,考生辅机位视频全程开启,全程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监考人员看到。

六、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全程应当确保复试平台主界面全屏,并置于屏幕顶层。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七、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拍照、录屏、录像、录音;不吸烟,不喧哗;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违者依法依规处理。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八、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在2分钟内与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具体以学院规定为准)。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面试顺利完成后,考生也不应自行操作主、副设备,与工作人员确认可以退出后方可退出系统,再自行操作设备。

九、复试是国家级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将复试有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十、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远程网络复试指南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前准备

(一)复试设备及网络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复试前按报考学院通知要求备妥软硬件复试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报考学院完成软件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和网络,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如笔记本电脑1台+智能手机1部+手机支架(或智能手机2部+手机支架)等。

2.“双机位”摆放要求:第一机位为主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最好为笔记本电脑)。第二机位为副机位(监考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45°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效果图如下:

3.网络建议使用10Mbps以上宽带(WiFi)和4G/5G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请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二)复试环境

1.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复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复试全程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三)复试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模拟演练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模拟演练。

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提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五)提交复试材料

复试考生要签订《陕西理工大学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材料须于复试前按要求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的电子版,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

文件命名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文件格式:PDF文件。

相关材料清单(以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以及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通知为准)

所有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二、复试流程

(一)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

2.提交材料:考生提交复试资格审查和其它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试中

1.登录复试平台,测试视频和应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几点提醒:(1)屏蔽语音通话功能(2)关闭监控机位的麦克风(3)取消音视频通话邀请通知(4)关闭其它App消息通知(5)清理桌面,桌面上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签字笔和A4空白纸。

2.通过身份验证后进入等候区。

(1)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

(2)宣读《陕西理工大学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

(3)了解《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等。

(4)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对复试硬件和网络的再次测试。学院将对候考区全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3.进入主考区

(1)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

(2)再次检查面试环境。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复试界面,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2分钟内主动与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具体以学院规定为准)。

(3)随机抽题,答题等。

(4)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与工作人员确认可以退出后方可退出面试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复试区。学院将对考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5)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试后

(1)身份复检:通过复试截屏照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资格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以上为基本流程,如所报考学院有其它规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二)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四)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复试学院工作人员。

(五)按照所报考学院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六)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复试环节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拍照、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违者按国家关于教育考试的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七)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学院应提供必要的兜底保障。

四、复试违规处理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导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提交加分材料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要求,我校现对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材料收集,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主要加分政策包括: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一志愿报考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8日下午5:00前将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扫描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将电子版发邮件(邮件主题为:加分申请+报考专业+姓名)至yzb2641564@,逾期不再办理。

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2.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我校受理后将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名单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定。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予以加分公示,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消息,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并耐心等待。考生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若加分后,预计仍无法进入复试,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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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新媒体工作室

来源: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何婕妤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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