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第一波招聘岗位汇总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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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速去报名
01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缓解场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现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13名,岗位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仅限男性。主要从事监管区患病学员的临床护理工作。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关于为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22年1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1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或具有血液透析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父母及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或其他单位辞(劝)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宁夏司法厅官方网站、宁夏法治微信订阅号、宁夏戒毒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3月1日上午8:30至3月7日下午18:00,携带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到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南街彰武巷77号三楼310室。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并现场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要求,填写《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0951-4078028,0951-4078218
(五)发放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资格初审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面试均在具体时间地点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
(七)各考试环节应聘者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未携带、保管相关证件影响参加考试等工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命题、考试和阅卷均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详见《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笔试工作实施方案》。笔试共设一科,均为客观题,主要范围包括政治理论基础(20%)、护理学基础知识(8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基础、护理学基础知识知悉情况,满分100分,时间共90分钟。
(二)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宁夏戒毒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
(三)笔试结束后确定面试开考比例。阅卷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应聘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详见《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专家组对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宁夏戒毒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和政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戒毒微信订阅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951-4078029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聘用辅警工资标准和有关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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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银川市委网信办公益性岗位招聘
因工作需要,银川市委网信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审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具有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非农业户口,身体健康,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失业半年以上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部队随军家属或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以上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功底。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银川市行政中心(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东楼107办公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4日中午12点截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3、报名所需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两份。
4、报名咨询电话:0951-6889683、6889603
联系人:韩娇
五、相关说明
1、银川市委网信办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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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宁夏理工学院招聘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和储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充实教师队伍力量,结合学校发展建设对教师需求的实际,参照自治区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综合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
具体详见《宁夏理工学院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下载《宁夏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与材料清单以“应聘学院+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详见附件《宁夏理工学院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报名时间:3月1日8:00—3月10日18:00
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宁夏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
①国内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本科、硕士阶段均需提供)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②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③本科、研究生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处盖章)扫描件;
④计算机水平证、外语水平证、职业资格证、技能证、荣誉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辅导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者,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上述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条件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论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申论”中的形势政策、逻辑学等有关的基本内容。
2.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试讲答辩人选。
3.时间、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学校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学院也会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
(三)试讲答辩
学校将对参加笔试合格者安排专业试讲和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试讲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学院负责通知。
(四)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各用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聘用。
经考察通过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学校会议审定。学校为审定通过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咨询
联 系 人:杨老师、万老师
联系电话:0952-2210185
人事处网址:
七、特别提示
(一)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04 永宁县招聘专职消防员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宁政发〔2015〕66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永宁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缓解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不足,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县自主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以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为主,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共招收专职消防员21(拥有B2及B2以上驾照驾驶员8名)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三)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
(五)男性,宁夏户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8厘米以上,年龄18至26周岁(1996年2月28日-2004年2月28日),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及具有体育运动、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信息通信、制图绘图、宣传文书、车辆驾驶、餐饮保障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3-5岁,身心健康。
(六)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及具有体育运动、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信息通信、制图绘图、宣传文书、车辆驾驶、餐饮保障等特长的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统一调度,坚决完成各类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各类抢险救援任务。
(二)熟悉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
(三)熟练使用装备器材,明确职责、任务。
(四)熟悉灭火救援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五)保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器材装备的完整好用。
(六)参加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公告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093286706@qq.com或者将纸质版送至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杨和站(永宁县永红西路与109交叉路口向东150米处)。咨询电话:0951-876602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休息、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和屈腿仰卧起坐。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B2及以上驾照、厨师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大小,原件核实后退回),凡不具备应聘条件或具有不予应聘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时候携带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体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与消防大队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
五、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4000元。
(二)专职消防员工资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的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予以保障,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和岗位等级条件浮动。
(三)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专职消防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具体保障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合同签订方审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消防救援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队列条令》、《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队员管理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手册》等相关规定对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轮休8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公休假。
(三)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八、其它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经研究决定后,以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四)本次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最终解释。
来源:银川发布综合
编辑:槐瑞青